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乡镇卫生院中医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南阳市乡镇卫生院中医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医〔1999〕19号)精神,推动中医药服务在农村的深入开展,提高中医药技术在基层的使用率和知晓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振兴发展为目标,将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医疗服务。
二、总体目标
完善县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15年基本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启动阶段(2011年11月-12月)
制定中医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框架;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动员部署,明确分工;人员培训。
(二)分批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013年)
1.第一阶段:试点阶段
2012年1月-2012年10月,每个县市区选取5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堂。
2.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
2013年1月-2013年10月,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堂。
(三)检查评估阶段
各县市区先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自查评估合格后报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验收。
2012年11月-2012年12月,第一阶段检查评估验收;
2013年11月-2013年12月,第二阶段检查评估验收。
四、中医堂建设要求
(一)布局设置
中医堂要独立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在装修装饰风格上要因地制宜,在屋顶、门楼、窗户、梁柱及色调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二)人员配置
配备2名或2名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三)设备配备
根据临床需求配备基本的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乡镇卫生院要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能够提供煎药服务。
(四)项目开展及要求
能够开展的中医适宜技术项目不少于10项;每月中医药物处方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每月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全院就诊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每年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不低于2次。
五、项目建设
(一)经费支持。建设中医堂以乡镇卫生院筹资为主,市、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对市中医药管理局验收合格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堂,市、县(市区)政府给予经费奖励3万元,其中市级1万元,县级2万元。
(二)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适当提高中医药和非药物疗法应用在基本医疗保障中的报销比例。
(三)人才培养。各县市区政府要优先安排乡镇卫生院的中医人员,执业注册时不受诊疗科目限制;每年定期对中医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优先安排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中医堂建设,将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中医堂建设工作的扶持和帮助,将中医堂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确保中医堂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工作中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堂建设的工作措施,听取各建设单位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财力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中医堂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中医堂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工作中要强化资金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分类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得力人员深入基层,加强对中医堂建设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推进。工作中要建立多方参与、协调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制度,对中医药应用达不到要求、未能开展相应项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中医药使用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乡镇卫生院,要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