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草庐对》策源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草庐对策源于刘备三顾茅庐时与诸葛亮对话的内容,篇名《草庐对》符合历史事件的发生史实,本无争议。无论是《晋书·陈寿传》所载《诸葛亮集》,还是后世历代史书都载有《诸葛亮集》,如《隋志》二十五卷、《唐志》二十四卷、《中兴书目》十四卷,《隋书·经籍志》载“梁有诸葛亮兵法五卷”,《宋史·艺文志》载有“诸葛亮行兵法五卷”,明代王士祺集《武侯全书》二十卷,杨时伟以王书芜累,更撰《诸葛武侯全书》十卷,清代朱璘辑《诸葛忠武侯集》等,俱将此刘备与诸葛亮草庐对策名为《草庐对》。在《三国志》《晋书》《蜀志》《后汉书》和《资治通鉴》等正史中都没有“隆中对”之说,只有《草庐对》的明确记载。

到了清代,湖北襄阳在对魏晋时期襄阳人习凿齿所著《汉晋春秋》中有关“亮家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的模糊表述。在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的第三十六、三十七回中,作者罗贯中用大量篇幅介绍诸葛亮躬耕南阳、隐居求志和刘备礼贤下士、三顾草庐的过程。其间有不少描述诸葛亮与“隆中”的文字,尤其是第三十八回的题目就是《定三分隆中决策》。这是作者受晋代以后有关诸葛亮与“隆中”的记载而形成。受其影响,个别文人在整理诸葛亮文集时,始用“隆中对”一名代替“草庐对”,最早见于清代文集《古文喈风》,以“亮家”取代诸葛亮躬耕地和三顾地,既缺乏可靠的历史依据,又不能反映客观实际,因此《隆中对》纯粹为后人所加,不符合历史事实。

2002年12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语文》课本第六册上,涉及有两篇与诸葛亮相关的古文,一是《隆中对》,并对篇名注解为“隆中:山名,在现在湖北襄樊”。二是《出师表》,并对《表》中“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的“南阳”注解为“南阳,郡名,在现在湖北襄阳一带”。此外,该教材彩色插页中的一面上为岳飞在南阳书写的《出师表》墨迹,下为襄樊“古隆中”石牌坊。对此,社会反响强烈,普遍认为:将刘备与诸葛亮在“南阳”“草庐之中”的对话定名为《隆中对》及相关注解是不准确的,会对学生产生误导作用;将汉代“南阳”注解为“在现在湖北襄阳一带”更是错误,违背了最基本的历史事实;彩页中将岳飞的墨迹与襄樊“古隆中”组合在一起,也极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岳飞手书出师表地点在南阳卧龙岗武侯祠内,岳飞在《跋》中写道:“绍兴戊午秋八月望前,过南阳,谒武侯祠,遇雨,遂宿于祠内。更深秉烛,细观壁间昔贤所赞先生文祠、诗赋及祠前石刻二表,不觉泪如雨下。是夜,竟不成眠,坐以待旦。道士献茶毕,出纸索字,挥涕走笔,不计工拙,稍舒胸中抑郁耳。岳飞并识。”

正当人们对国家颁布的通用教材何以出现如此错误问题而百思不得其解时,2003年7月18日的襄樊晚报刊发出了该报记者释喻的文章——《隆中对“复出”的背后》,该文用五个部分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襄樊方面为使《隆中对》重上语文教材而五上北京“做工作”等一系列鲜为人知的内幕。这篇文章刊发后,社会舆论大哗,人们纷纷向教育部、人民教育出版社等部门进行反映、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