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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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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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170007 |
南阳市新野县歪子镇王小桥村九组,李明祥蚯蚓场,无手续、臭味、污水直接排入地下,脏乱差污染环境。 |
新野县 |
水、大气 |
李明祥蚯蚓场位于新野县歪子镇王小桥村九组,业主李明祥,李明祥及妻子均是残疾人,2020年4月,在亲戚的帮助下在村庄西边建设蚯蚓场,当月底开始养殖。该蚯蚓场建有2块养殖场区,养殖面积约7亩,共25垄养殖床。该蚯蚓场距村庄仅10余米。该蚯蚓场属于环评豁免类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经新野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踏勘,确认该场占地属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要求。该蚯蚓场使用牛粪作为原料,易滋生蚊虫,牛粪刚铺垫时,有明显臭味,对周边群众的生活造成影响。养殖过程须用喷雾管喷淋对牛粪保湿,不产生养殖污水,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入地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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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为解决臭味扰民问题,新野县歪子镇协助该蚯蚓场重新选址,目前,已搬迁清理10垄养殖床,培养基暂存于远离村庄的养牛场北侧。下一步,新野县将妥善处置,主动帮扶,协助李明祥完成搬迁,既消除污染,又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
是 |
无 |
2 |
D2HA202104170008 |
南阳市淅川县马蹬镇曹湾村,王耀武占用河道在河道里养鱼,污染环境。 |
淅川县 |
水 |
群众反映的河道养鱼位于淅川县马蹬镇崔湾村与曹湾村之间防洪石坝内。该石坝主要用于防洪,同时养殖匙吻鲟用于净化水质。该匙吻鲟增养殖净化水质项目于2012年通过专家论证,同年取得淅川县水产服务中心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至2022年4月23日。 关于“占用河道在河道里养鱼”问题。经调查,养殖现场处于该防洪坝内,没有非法占用河道。 关于“污染环境”问题。该石坝位于饮用水准保护区,按照水利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不低于Ⅲ类水质标准,马蹬镇人民政府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对石坝内水质及坝周边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达到Ⅱ类水质,不存在污染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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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淅川县政府进一步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加强水质保护,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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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3 |
D2HA202104170016 |
南阳市邓州市张村镇西河村陈庄自然村东边150米左右,一无名石料厂,噪声扰民,污染环境,偷运石料的车辆将路压坏。 |
邓州市 |
大气、噪声 |
石料场为陈琦琦石料场,位于邓州市张村镇西河村陈庄自然村东200米,主要从事石料粉碎加工、销售。 关于“噪声扰民,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基本属实。陈琦琦石料场于2021年4月2日开始建设,2021年4月12日-4月17日进行设备调试。该石料厂无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调试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噪声污染。 关于“偷运石料的车辆将路压坏”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查看石料场场区门口及周边道路,路面未压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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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对该石料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场停产整改。2021年4月19日,该石料厂业主因自身资金困难,无法按要求整改,决定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清除生产原料和产品。4月22日,该石料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自行拆除到位。 |
是 |
无 |
4 |
D2HA202104170022 |
南阳市南召县四棵树乡神仙崖村西坡组后面,冠磊石材厂在此开矿(花岗岩),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
南召县 |
生态、噪声 |
群众反映的冠磊石材厂位于南阳市镇平县境内,在南召县没有矿山。反映的南召县四棵树乡神仙崖村西坡组后仅有一家花岗岩矿山,距离居民区1.5公里,前身是南召县精创石业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12月,矿山项目通过原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续。2019年8月,该矿山转让给南召县世纪胜隆矿业有限公司。南召县世纪胜隆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注册,于2020年6月开始开采,于2020年11月通过省绿色矿山创建验收。 该矿山生产时,正常使用固定冲洗间对进出矿山车辆进行冲洗,洒水车流动作业对道路及矿区洒水降尘,雾炮机在生产区域不间断喷雾除尘;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南召县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但锯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4月18日,四棵树乡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矿山的无组织废气和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南召县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管理,监督该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和开发利用方案生产,切实采取有效的降尘、减噪措施,避免扰民。 |
是 |
无 |
5 |
D2HA202104170023 |
南阳市南召县白土岗镇付庄村高边组,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在村西南边山上采石,占用山坡,毁坏林地;村里领导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 |
南召县 |
生态 |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其白土岗铁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2017年5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1月投产。该矿区面积23.967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 关于“在村西南边山上采石,占用山坡、毁坏林地”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白土岗镇付庄村西南边的山地属于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区开采范围,采矿行为符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不存在无越界开采、越层开采、超储量开采。2019年11月,该公司取得河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使用林地面积34.0611公顷,未发现无证毁林现象。 关于“村里领导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占用付庄村高边组原苇子园组集体土地2.4亩,高边组对所占组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进行了公示。2020年5月18日,经该组群众同意,高边组与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15年的租地协议,各项补偿费用已支付到位。 |
部分属实 |
南召县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开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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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6 |
D2HA202104170036 |
方城县小史店镇杨洼村燕山组南边200米左右,有一无名养猪场(几千头猪),在村内河流中修建了一个水坝,将水坝改为化粪池,距离居民过近,造成河流污染,气味刺鼻,将村山上的树林大面积砍伐建场,占用农耕地建场。 |
方城县 |
水、土壤 |
反映的养猪场名称为河南天宇有限公司,位于方城县小史店镇杨洼村燕山庄南岗、杨洼村与陈滹沱村交界处,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销售和农作物种植。2017年4月,该公司存栏5000头母猪养殖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原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但一直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公司现实际存栏育肥猪2000头,建设有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干湿分离机、储粪棚、黑膜污水存储池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消纳地约700亩。 关于“在村内河流中修建了一个水坝,将水坝改为化粪池,距离居民过近,造成河流污染,气味刺鼻”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水坝实际是河南天宇有限公司利用两侧山体斜坡,在低洼处修建一座长约25米的拦水坝,收集山区降水形成水潭,面积200余平方米,用于林地灌溉。水坝下游500米处为杨洼村燕山庄自然村,该村没有河流,水坝距最近的河流桂河约3公里。该公司因前期晾粪场贮存的粪便溢出,经过雨水冲刷,致使部分粪便污水经场外自然沟排入坝内,坝内水质感官较差,但无刺鼻气味。方城县环境监测站对坝内存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266mg/L,氨氮4.92 mg/L,总磷0.66 mg/L,水质污染严重,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关于“村内山上的树林大面积砍伐建厂”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0年11月,方城县林业部门例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违法占用林地18.4亩,县林业部门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成该企业限期补办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关于“占用农耕地建厂”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用地为灌木林地和黄土地,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条件,并按照备案程序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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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同时,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也予以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将溢出的粪污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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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鉴于对天宇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共方城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决定给予对此负直接责任的方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袁新雷政务警告处分。 |
7 |
D2HA202104170037 |
方城县赵河镇齐庄大队西头,大队生活垃圾堆积严重。 |
方城县 |
土壤 |
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堆位于方城县赵河镇齐庄大队西,主要为附近居民堆积的锯末、废木料等杂物。此处环境卫生由河南乡村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由于保洁员未及时清理,导致垃圾杂物堆放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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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4月18日下午,赵河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倾倒的锯末、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全部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赵河镇政府已责成河南乡村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加大人员投入,加大清扫频次,确保做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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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8 |
D2HA202104170081 |
南阳市官庄工区,化工园区内,南阳市振兴特种油品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固废),夜间偷偷排放刺鼻气味。 |
官庄工区 |
大气 |
南阳市油田振兴特种油品有限公司位于官庄工区化工园区,从事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碱及废酸的处理;办理了环评手续及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该公司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车间及原料储存车间能做到全密闭,但厂区内能闻到轻微异味。经调阅该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均能达标排放。2021年4月16日,官庄工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各项因子均能达标。通过调阅南阳市油田振兴特种油品有限公司2021年3月以来的用电监控曲线,显示该单位生产期间尾气燃烧废气治理设施和预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均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不存在夜间偷排废气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官庄工区管委会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和储存过程管理,对储存和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效果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提升收集处理效果。 |
是 |
无 |
9 |
X2HA202104170029 |
南阳市内乡县江都石材有限公司,石材厂白天黑夜生产,噪声污染严重,破坏环境,污染土地、水源、危害健康,爆破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空气。 |
内乡县 |
生态、大气、噪声 |
关于“石材厂白天黑夜生产,噪音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4月18日,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对内乡县江都石材有限公司厂界及附近居民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昼间为53.2分贝、夜间为53.5分贝,夜间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距该公司最近居民区(300米处)环境噪声昼间52.8分贝、夜间46.4分贝,夜间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Ⅰ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限值(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关于“破坏环境、污染土地、污染水源、危害健康”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内乡县江都石材有限公司在开采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顺序符合开发利用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播撒种草20000平方米,植树2760棵,绿化面积达90%。该公司已硬化5.6公里矿山道路,每天进行清扫,购买了洒水车辆和6台雾炮机,每天定时喷雾、洒水降尘;厂区设置了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篷布密封;石子生产线粉尘采取水喷淋+袋式除尘方式进行处理,该公司已严格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4月19日,内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公司西边张沟村中腰组村民张汉林家安全饮水工程入户水(来源于张沟村水井)、江都石业公司生产自备井水进行了检测,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5749-2006)。4月20日,内乡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15个农用地点位进行现场土壤采样,5月11日可出具检测报告。 关于“爆破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空气”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在爆破过程中,采用产尘少的松动爆破工艺、最新的数码电子雷管和新型环保炸药,钻孔时在潜孔钻上安装除尘器,边钻孔边向孔中注水,对钻孔区域进行洒水,从源头上抑制粉尘产生。在爆破区域,该公司采用水喷淋雾化喷头降尘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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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针对噪声超标问题,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当即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江都石材公司对破碎工段采取了密闭隔音措施。4月22日,经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再次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和居民区环境噪声均已达标。 |
是 |
无 |
10 |
X2HA202104170042 |
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张寨村十组,独树镇在没有获得农户同意,强行把农户即将成熟的150余亩小麦毁坏干净。 |
方城县 |
其他污染 |
方城县独树镇张寨村十组被毁坏的小麦地块位于兰南高速两侧,属于兰南高速两侧绿化林带。根据河南省《全省生态廊道(河沟路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阳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2019年大造林大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在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按照各100米的标准,进一步增加造林宽度,扩大造林面积。2018年12月17日,方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方城县2019年大造林大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兰南高速路段两侧绿化林带由原宽30米扩展到100米,总面积6600亩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由沿线的乡镇政府负责统一流转土地,方城县林投公司负责招标进行造林和管护。根据以上安排,独树镇对其行政区域内的兰南高速两侧土地进行了流转造林。 2019年1月14日,独树镇张寨村委完成了该村土地流转,按照每亩300元标准向农户发放了青苗补偿费并向农户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张寨村十组农户均同意并在方城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土地流转农户签字表上签字确认。2019年2月,张寨村委对该村十组土地共计77.748亩土地进行清理,当时麦苗尚未进入拔高期,不存在强行把即将成熟的150余亩小麦毁坏干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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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方城县持续做好涉农信访工作,加大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疏导,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持续加大矛盾化解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是 |
无 |
11 |
X2HA202104170043 |
南阳市方城县城建区内(凤瑞街道翟庄村),一居民集中居住区未铺设污水管网,周边居民无奈在周边空地自挖排水坑,周围约几十户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该坑,形成一黑臭水体的渗坑,导致周边气味难闻,而且长久以来该坑内污水向四周渗透的迹象日益明显,不仅污染地下水,而且严重破坏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如果采用将该排污坑用土一填了之、一盖即可的敷衍整改、假装整改措施,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堵住了排污口,加重了周边几十户居民的排水问题。 |
方城县 |
水 |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方城县凤瑞办事处翟庄村铁西路与威海路交叉口,此处近年新建10余户居民住宅,由于铁西路与威海路交叉口尚未修通,污水管网未铺设,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排至铁西路北侧自然沟内,形成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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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
4月18日,方城县凤瑞办事处调集吸污车对该自然沟积存的污水进行清运,并对自然沟周边的污泥进行了清理;县住建局铺设60余米DN300污水管网,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引入附近的市政管网,方城县城管局组织力量对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问题已整改到位。 |
是 |
无 |
12 |
X2HA202104170074 |
南阳市卧龙区谢庄镇斋公庄村,该村旁边养鸡场和木制栏杆厂破坏生态环境。1.鸡粪露天堆放,便液直接排放,污水横溢,臭气逼人。2.养鸡场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乏无害化处理理念,未修建化粪池,没有对排污物进行处理,污染物未达标排放。3.木制栏杆厂在村中央,粉尘满天飞,更有刺鼻的油漆味。 |
卧龙区 |
水、大气 |
斋公庄村位于卧龙区谢庄镇政府西南三公里处,辖7个村民小组,9个自然村。该村辖区内共11家养鸡场和1家木制栏杆厂。 11家养鸡场中,包括1家规模化以上养殖场和10家规模化以下养殖场。规模化以上养殖场的名称为南阳市鸿瑞禽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取得环评批复,并于2019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鸡粪晾晒棚两个,三级沉淀池一座。10家规模化以养殖场均配套有沉淀池和鸡粪晾晒场。 木制栏杆厂实为南阳市领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卧龙区谢庄镇斋公庄村,该公司主要从事木材加工。 关于“养鸡场鸡粪露天堆放,便液直接排放,污水横溢,臭气逼人。未修建化粪池,没有对排污物进行处理,污染物未达标排放”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南阳市鸿瑞禽业有限公司养殖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后晾晒、存储、经发酵后直接用于农田施肥;冲洗鸡舍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储存、发酵后,用于还田消纳。现场未发现鸡粪露天堆放、粪污直排现象,但在沉淀池和晾晒棚周边有轻微异味。10家规模以下养鸡场,均建设有晾晒棚和封闭的三级沉淀池,养殖粪便采用干清工艺,收集后晾晒、存储、经发酵后直接用于农田施肥,冲洗鸡舍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储存、发酵后,用于还田消纳。现场未发现鸡粪露天堆放、粪污直排现象,但在沉淀池和晾晒棚周边有轻微异味。 关于“木制栏杆厂在村中央,粉尘满天飞,更有刺鼻的油漆味。”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南阳市领航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公司厂房内存放有一台雕花机、一台精密锯,部分原材料。该公司因市场原因,自2019年6月一直停产至今。 |
部分属实 |
2021年4月22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卧龙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阳市鸿瑞禽业有限公司气味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卧龙区谢庄镇政府要求上述养殖场加强对治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鸡粪尽量做到随出随清,减少晾晒棚的贮存量;进一步做好沉淀池的密闭,及时抽吸粪污,并切实做到粪污无害化处置。 |
是 |
无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11批 2021年4月24日)
时间:2021年04月24日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