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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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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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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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270013 |
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与金牛路王营社区淯滨花园小区对面幼儿园安装的大型排气扇,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
卧龙区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是王营社区中心幼儿园。该幼儿园厨房有两处排气孔,其中一处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管道较短,密封性差,不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的安装要求;另一处排气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接向室外排放。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幼儿园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责令该幼儿园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规范排气管道设置。目前,该幼儿园厨房已完成整改。经卧龙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19mg/m3,净化效率92%,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要求。 |
属实 |
城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监督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
是 |
无 |
2 |
D2HA202104270043 |
南阳市宛城区金光大道与纬七路交叉口神仙洞,南阳医专附属医院后面200米左右,润田海绵厂,距离居民区过近,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噪音扰民。投诉人怀疑相关手续造假,希望此厂搬离居民区。 |
宛城区 |
大气、噪声 |
群众反映的润田海绵厂位于宛城区溧河乡皇杜庄村2组(天冠大道与纬七路交叉口南侧),该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1年1月28日通过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审批,目前该处于建设阶段,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 关于“南阳市宛城区金光大道与纬七路交叉口神仙洞,南阳医专附属医院后面200米左右,润田海绵厂,距离居民区过近”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反映的南阳市宛城区润田海绵厂位于南阳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厂址西北距赵庄380米,东北距神仙洞130米,南距大林庙村235米,西距南阳市医专第二附属医院220米。环评评估意见显示,该项目在规划的南阳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 关于“润田海绵厂,夜间生产气味难闻,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租房协议,2月10日开始购置设备并安装。目前,已安装设备有2台配料罐、发泡机、分切机、UV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未进购生产原料,未进行生产。 关于“投诉人怀疑相关手续造假,希望此厂搬离居民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土地、规划、工商、发改、环保手续按程序办理,不存在手续造假。 |
部分属实 |
宛城区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润田海绵厂的帮扶指导,督促其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高标准规范建设,合法合规生产。 |
是 |
无 |
3 |
X2HA202104270008 |
1.南阳市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下南组的液化气站、钙粉厂、采沙厂占用基本农田40余亩,滥伐土地上原有的大量林木,钙粉厂没有经过环评审批,有粉尘污染,污染土地河流,该厂负责人吴中英等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2.张成恒,曾任村支书,在任时,以权谋私,为该村杨某提供贫困户指标,骗取国家补贴;组长杨某违法卖地;3.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孙万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20亩,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把基本农田变为水库,在鸭河水库中游孟山村库岔养鱼,大量喂养鱼饲料和草,严重污染水资源,无环评手续。 |
南召县、鸭河工区 |
土壤、生态、大气、水 |
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下南组有1家液化气站,即南召县竣兰液化气有限公司;1家钙粉厂,1家彩砂厂(即举报反映的采沙厂),钙粉厂和彩砂厂同属南阳市萨拉矿业有限公司。南召县竣兰液化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5年3月在原南召县环境保护局备案;2015年7月开建;2016年12月正式运营。南阳市萨拉矿业有限公司钙粉厂已于2018年12月拆除。南阳萨拉矿业有限公司(彩砂厂)于2015年12月开始建设;2016年9月投产;2017年5月通过原南召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7年9月通过原南召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召环验〔2017〕63号)。 反映的张成恒,曾任黑石寨村村支书,反映的杨某为黑石寨村下南组村民杨某国,曾任黑石寨村下南组组长。 反映的第三个问题所在位置,实际位于与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相邻的鸭河工区孟山村下盘沟组。 关于“液化气站占用基本农田、滥伐土地上原有的大量林木”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2月12日,该企业法人代表高某与黑石寨村下南组签订了租地合同,未办理用地手续。企业占地1820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800平方米,耕地1020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2015年9月18日,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因非法占地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62万元。该企业罚款已缴纳完毕。根据企业保留厂址原貌图片以及黑石寨村委证实,项目所在地原为荒坡,没有林木,不存在滥伐大量林木问题。 关于“钙粉厂占用基本农田、砍伐土地上原有大量林木”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钙粉厂占地6083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2776.82平方米;耕地518.68平方米;林地2787.5平方米。2016年2月,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因非法占地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钙粉厂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了地上建筑物。根据企业保留原貌图片及黑石寨村委证实,项目所在地原为荒草地及高度50公分灌木丛,没有林木,不存在滥伐大量林木问题。 关于“采沙厂占用基本农田、滥伐土地上原有的大量林木”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彩石砂厂占地2500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900平方米;耕地600平方米。2015年9月,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因非法占地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已足额缴纳。根据企业保留原貌图片及黑石寨村委证明,企业所在地原为荒坡,没有林木,不存在滥伐大量林木问题。 关于“钙粉厂没有经过环评审批,有粉尘污染,污染土地河流,该厂负责人吴中英等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钙粉厂办理有环评及验收手续,并于2018年12月拆除,不存在粉尘污染土地河流的问题。2016年5月10日,村民杨某军和吴忠英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吴忠英的哥哥吴某杰到场并用木椅对杨某军进行殴打,造成杨某军左臂挠骨骨折;经南召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并于2016年11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吴某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吴某杰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两年。 关于“张成恒,曾任村支书,在任时,以权谋私,为该村杨某提供贫困户指标,骗取国家补贴;组长杨某违法卖地”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杨某为黑石寨村下南组村民杨某国,2015年底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审后,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全村群众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21年3月26日南召县扶贫办曾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经县乡两级实地核查、调阅资料,杨某国被确定为贫困户识别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公示、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齐全。2014年2月,时任石门乡黑石寨村下南组组长杨某国擅自将下南组集体土地40亩转让给南阳萨拉矿业公司,非法获得转让资金32000元。此事与村支部书记张成恒无关。2016年南召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杨某国采取强制措施,后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 关于“孙万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20亩,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把基本农田变为水库,在鸭河水库中游孟山村库岔养鱼,大量喂养鱼饲料和草,严重污染水资源,无环评手续”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反映的“水库”,实际只是鸭河口水库的一个库汊,不存在把基本农田变为水库的问题。该库汊是鸭河口水库自然延伸的一部分。2008年鸭河工区未成立时,南召县石门乡政府为解决孟山村水库区域上下片群众出行难问题,出资修建连接上下村庄的一条土坝,“以坝代路”方便群众出行;2014年,鸭河工区将此土坝修建成混凝土材质的桥。库汊与水库通过桥孔洞相连通,库汊内无任何养鱼设施。4月20日,鸭河工区委托河南省煦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库汊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Ⅲ类水质要求。 |
部分属实 |
根据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河南省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要求和豫农耕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1〕1号精神,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问题,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目前,我省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待省级政策出台后,我市将责成南召县政府依法依规对南召县竣兰液化气有限公司、南阳市萨拉矿业有限公司(彩砂厂)两家企业问题进行处置。 |
是 |
无 |
4 |
X2HA202104270025 |
南阳市内乡县宝天曼商城8号楼西头和3号楼北头有大量三轮车停放,发动机的轰鸣声、车辆的喇叭声和叫喊声扰民,司机随地大小便,附近公厕脏乱差。 |
内乡县 |
噪声、大气 |
反映的“宝天曼商城”位于内乡县城北关,为开放式商混小区,8号楼西头和3号楼紧邻郦都大道中段,一楼为建材、电器批发等经营场所、二楼及以上为居民单元房。 关于“大量三轮车停放”问题。宝天曼商城8号楼西头和3号楼北头停放的机动三轮车,主要为搬家拉货的个体运营者。为尽快解决机动车乱停放问题,4月28日,县公安局和城管局已责令该处停放的机动三轮车全部撤离该路段。同时,两部门安排人员不断加大城区内拉货车辆的巡查力度,督促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关于“发动机的轰鸣声、车辆的喇叭声和叫喊声扰民”问题。由于有大量机动车在此停靠、拉货,再加上司机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存在噪声扰民现象。针对该问题,4月28日,县公安局抽调人员,开展车辆清理工作。一是发放宣传资料,讲政策,要求其在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否则依法依规处理;二是配合城管部门立即清理在此停放的营运车辆;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关于“司机随地大小便,附近公厕脏乱差”问题。宝天曼商城8号楼西头和3号楼区域有一个二人位的生态公厕,由于人流量大、如厕频繁,给保洁工作带来了难度,存在保洁不到位现象。为加强此公厕的卫生保洁工作,城管部门已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聘请专人打扫,并且加强了清扫频次,分时段喷洒灭蝇除臭药物,确保公厕内外干净卫生空气清新。同时,启用了宝天曼商城1号楼老棉麻公司二楼公共厕所,从而缓解如厕压力。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
属实 |
内乡县政府压实部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车辆、公厕等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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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5 |
X2HA202104270026 |
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内河水被上游岗头村的养猪厂排放的污水污染,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曾督办过。杨寨村内老初中场地被人向东向北扩建,用于建设养猪厂,占用村民口粮地,夏天蚊子苍蝇很多,臭气熏天。 |
内乡县 |
水、大气 |
反映“岗头村的养猪厂”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场,办理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6续,持有排污许可证。养殖方法采用重力干清粪养殖工艺,日产粪污量80m³,粪污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厌氧反应-沼液储存-气浮-缺氧-沉淀-季节性还田。沼液贮存池容量7万立方米,能够满足近900天储存量,沼液储存池采用多级防渗措施,在场区周边农田铺设支农管网9767.1余米,覆盖农田面积2196.5余亩,在还田季节,沼液合理施肥还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固液分离后的沼渣定期转运至牧原有机肥厂,制成成品有机肥外售。 反映的杨寨村养猪厂为内乡县灌涨镇龙利家庭农场,2013年7月生猪养殖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2016年完成项目环评清改备案。养殖粪污采取用干清粪工艺,粪污经干湿分离后,猪粪尿经发酵后通过PVC管道输送至1公里之外的沼液储存池储存,干粪用于制有机肥,粪污用于312亩农田消纳等综合利用。 关于“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内河水被上游岗头村的养猪厂排放污水污染,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曾督办过”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4月28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现场核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沼液储存池已采取黑膜覆盖,池内废水用于季节性还田。排查厂区周边以及走访附近群众,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对距离牧原四分场下游约500米的杨寨村河水水质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河水水质中总氮、总磷、COD等指标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经调查,超标原因主要存在岗头村生活污水入河等问题。针对该问题,内乡县农业农村局已将灌涨镇岗头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垃圾收集清运、污水收集处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改善等内容),消除生活污水入河等问题。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7月底污水管网可建成,整体工程预计2022年7月完成。项目实施后,该区域农村环境面貌将会大为改观。同时,内乡县政府对该流域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在主要卡口设置监控探头,实施综合治理。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对牧原养殖污染问题进行了交办,内乡县严格按照交办案件办理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回复。 关于“杨寨村内老初中场地被人向东向北扩建,用于建设养猪厂,占用村民口粮地”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养猪场以前为杨寨村试验站,1996年8月至1997年7月,被灌涨镇教办室借用,后于1997年8月灌涨镇教办室将该处房屋交还给杨寨村委。2013年龙利家庭农场成立时,法人与杨寨村委签订了该处16亩土地租赁协议,2013年4月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后又在该场东北方向租赁5.423亩土地扩建养猪场,2016年8月15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以上占地均为设施农用地,非基本农田。 关于“夏天蚊子苍蝇很多,臭气熏天”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龙利家庭农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有一定的异味,调查组要求该养猪场及时清理养殖粪污、冲洗猪舍,增加对圈舍喷洒除蝇剂、除臭剂频次,消除对环境的影响。走访场区周边,没有发现蚊蝇滋生现象。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养殖场臭味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场区臭气能够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部分属实 |
内乡县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管,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推进灌涨镇岗头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使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改善该区域农村环境。 |
是 |
无 |
6 |
X2HA202104270094 |
南阳市淅川县中泰华龙石墨有限公司在淅川县毛堂乡白水河建厂开采石墨矿,尾矿库在白水河村尚家沟,矿区位于老沟村一带,该项目建在灌河的支流锁河(白水河)边,距离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红线只有10公里。现在厂区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有多项环保问题,具体如下:挖山的大量土石方堆放于河道之中,污染河道,水土流失;相关群众补偿方案未实施到位;矿主采用批少占多,少量多次的方式违规占用耕地及防护林地;未取得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厂区已经完成厂房建设;采矿证手续办理有人暗箱操作。 |
淅川县 |
水、土壤 |
群众反映的淅川县中泰华龙石墨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5年10月,该公司石墨采选建设项目取得原省环保厅环评批复; 2019年9月,该公司石墨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取得原淅川县国土资源局批复;2020年9月,该石墨矿项目取得河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许可,2021年4月,取得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该公司石墨矿山环评批复的釆矿方式为露釆,现拟变更为洞釆,目前企业正在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变更环评,矿山未开采,现状植被无破坏。 关于“南阳市淅川县中泰华龙石墨有限公司在淅川县毛堂乡白水河建厂开采石墨矿,尾矿库在白水河村尚家沟,矿区位于老沟村一带”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淅川县中泰华龙石墨有限公司(选厂)位于淅川县毛堂乡白水河村,尾矿库位于毛堂乡白水河村尚家沟,矿区位于毛堂乡老沟村一带。该公司选厂于2020年3月开始建设,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 关于“该项目建在灌河的支流锁河(白水河)边,距离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红线只有10公里”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选厂距离太子河(锁河支流)50米,经淅川县水利局现场勘查比对,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矿山和尾矿库均距离太子河(锁河支流)2公里。距离丹江口库区直线距离约48公里,距离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直线距离约12公里。 关于“现在厂区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选厂区目前正在建设,已建设了球磨车间和烘干车间,球磨机、烘干机正在安装调试,尚未投产。 关于“挖山的大量土石方堆放于河道之中,污染河道,水土流失”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该公司石墨矿区尚未开始开采,选厂仅进行了车间厂棚和部分设备的建设安装,未发现挖山和采矿现象。经淅川县水利局现场调查,不存在大量土石方堆放于河道的情况。 关于“相关群众补偿方案未实施到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查看征地补偿方案和发放明细表,补偿款现已发放到位。 关于“矿主采用批少占多,少量多次的方式违规占用耕地及防护林地”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公司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进行建设,不存在占用耕地行为;经淅川县林业局核查,选厂区建设蓄水池占用林地实际面积为170平方米,在河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使用林地范围之内,不存在占用林地行为。 关于“未取得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厂区已经完成厂房建设”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选厂区处于建设阶段,2021年4月,该公司取得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关于“采矿证手续办理有人暗箱操作”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矿为2013年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矿业权,同年该采矿权挂牌出让,由淅川县中泰华龙石墨有限公司以46万元人民币竟得该采矿权。该公司竟得后与淅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采矿权出让收益金。2014年1月,该公司石墨矿项目取得采矿许可证。目前,该采矿证已到期并注销,现已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综上所述,该公司采矿证办理过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暗箱操作情况。 |
部分属实 |
淅川县政府压实部门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监督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在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大尾矿监管力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是 |
无 |
7 |
X2HA202104270109 |
举报西峡县创新炉料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地址与生产经营范围,和营业执照均不符。该企业实际地点在西峡县回车镇吴岗村后洼组。该企业生产范围:碳化硅细粉加工、碳渣、铝灰危废品。该企业在开始建厂的时候未通过环评监测,无环评手续,没有配套的环保措施;该企业实际生产地与登记生产地均在恐龙蛋保护区、伏牛山生态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内,但该企业污染严重,破坏保护区环境;该企业生产时扬尘极大,没有配套的降尘措施,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回车镇八迭河。 |
西峡县 |
大气、水、生态、土壤 |
关于“该企业生产地址与生产经营范围,和营业执照均不符,该企业实际地点在西峡县回车镇吴岗村后洼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西峡县创新炉料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位于西峡县回车镇吴岗村后洼组,经营范围是冶金辅料加工、销售,企业生产地址和生产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一致。 关于“该企业生产范围:碳化硅细粉加工、碳渣、铝灰危废品”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主要产品为碳化硅球,原料为碳粉、碳化硅,生产产品和原材料均不涉及铝灰,经查询危险废物管理名录,该企业使用原材料不属于危废,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其它危废品。 关于“该企业在开始建厂的时候未通过环评监测,无环评手续,没有配套的环保措施”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自建厂伊始实施了生产设备二次密闭,配套4台袋式除尘器等治污设施。由于该企业位于恐龙蛋保护区缓冲区,暂时无法取得环评手续,但该企业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所处区域(回车镇吴岗村后洼组)在2020年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中拟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2020年西峡县林业局制定了《西峡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截止2021年5月,该文件已逐级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并通过初审,待批复后实施。2019年原西峡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进行了处罚,因其在恐龙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已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待调出保护区后,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建复产,该企业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鉴于以上情况,为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措施,回车镇政府已督促企业将生产设备拆除到位。 关于“该企业实际生产地与登记生产地均在恐龙蛋保护区、伏牛山生态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内,但该企业污染严重,破坏保护区环境”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位于恐龙蛋保护区缓冲区,不涉及伏牛山地质公园和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区。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了二次密闭,配套有4台袋式除尘器、一台洒水车等治污设施,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周边环境未受到破坏。 关于“该企业生产时扬尘极大,没有配套的降尘措施,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回车镇八迭河。”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产生废水,不存在废水直排八迭河。 |
部分属实 |
西峡县政府加强对西峡县创新炉料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监督该企业在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尽早落地。 |
是 |
无 |
8 |
X2HA202104270115 |
南阳市社旗县建设路西侧、二环路东侧有家水泥厂,被张军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居为己有,贿赂当地领导,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 |
社旗县 |
大气、噪声 |
反映的水泥厂是南阳航天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站能量系统优化改造工程项目于2016 年11月25日通过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清改备案,2020年10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超低排放改造于2020年11月通过评估验收。该企业配套建有雾森、袋式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 关于“南阳市社旗县建设路西侧、二环路东侧有家水泥厂,被张军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居为己有,贿赂当地领导”问题。南阳航天建材有限公司法人是马某襄。针对反映“黑社会集团及贿赂当地领导”问题,社旗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已于4月29日移交社旗县政法委和社旗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南阳航天建材有限公司在物料储运环节、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五到位一密闭”,雾森、袋式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但厂区部分地面存在积尘,调查组现场已要求企业清扫到位。2021年5月2日,社旗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排放达标,但厂界噪声超标。针对噪声超标问题,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部分属实 |
社旗县政府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南阳航天建材有限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同时,监督企业加快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
是 |
无 |
9 |
X2HA202104270131 |
南召县马市坪乡白沙湾村,村村通道路上,每天都有拉满河沙的大车经过,将道路压碎,扬尘严重;石园自然村的门口,白沙河道上,南召县交通局占河道建设了一个四亩多的大型石子厂,无环评,炸药爆破,噪音大,且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倒塌。 |
南召县 |
大气 |
群众反映的“马市坪乡白沙湾村”实际为马市坪乡白河湾村。“村村通道路”实际为马市坪乡方冲村(经白河湾村)至G345下磨湾组的通村道路路基处理工程项目。为解决该区域五千多人出行难问题,2019年,由马市坪乡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该条路段进行加宽优化,新建四级沥青路,路基拓宽为6米,路面5米,全长13.5公里。2019年3月纳入南召县2019年整村推进PPP项目。道路土地性质为道路交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因该段道路一侧为山体,另一侧为陡峭悬崖,地形险峻,工程量大,拓宽工程需对一侧山体进行爆破施工,于2020年4月引进南召县方固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路基加宽爆破施工,产生废弃石料用于该路段道路建设。目前,该条道路仍在施工中。 群众反映的石子厂位于马市坪乡白河湾村柿(石)园组村口,属南召县方固实业有限公司所有,2021年4月23日建设,计划安装鄂破机1台、振动筛1台、传送设备1套。现场存放有废弃石料。石子厂处于停工状态,无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于“南召县马市坪乡白沙湾村,村村通道路上,每天都有拉满河沙的大车经过,将道路压碎,扬尘严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此路段正在进行路基扩宽施工,大部分路段已铺设砂石稳定层,路面未作硬化处理,不存在拉满河沙车辆经过,压碎道路问题;路基施工过程中,配备雾炮机、洒水车降尘抑尘,物料全部苫盖,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 关于“石园自然村的门口,白沙河道上,南召县交通局占河道建设了一个四亩多的大型石子厂,无环评”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石子厂位于马市坪乡白河湾村柿(石)园组村口,侵占白河河道2亩,现场有鄂破机1台,计划安装移动破碎设备,对路基扩宽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进行加工,未投产。2021年4月28日,马市坪乡政府对该石子厂实施拆除。目前,机器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剩余废弃石料由国营砂石公司依法予以没收,进行清运。 反映的“炸药爆破,噪音大,且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倒塌”问题。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路基拓宽施工中,需要对部分山体进行爆破处理,南召县方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南阳市神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施工,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程序进行爆破作业,爆破点距离最近村庄1公里(安全距离为浅眼爆破不小于300米,深孔爆破不小于200米),爆破过程中有一定噪声产生。调查组对爆破点附近白河湾村柿园组、刘家庄组二十余户群众进行走访查看,未发现房屋倒塌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南召县政府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管,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督促各方按照规定施工;监督国营砂石公司对石子厂废石物料进行清运,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
是 |
无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21批 2021年5月4日)
时间:2021年05月04日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