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38项)验收公示

时间:2022年03月18日 来源: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阳市委、市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3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污水处理厂受配套管网制约无法发挥效能,相关地方政府对此推动迟缓。南阳市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程于2016年6月启动,至今仍有部分污水管网未建成,导致部分区域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二、整改措施

1.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含配套管网)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沿线污水全部截污纳管,分别进入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后达标排放。2.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做好巡查记录、污水泵站运行监测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清理污水井内垃圾,防止堵塞管道。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含配套管网)己建成,

分别于2021年8月15日、2020年12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

沿线污水全部截污纳管,分别进入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根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显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今年以来未出现超标预警情形);2021年7月27日,委托河南省益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数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南阳市溧河指挥部于2021年8月4日下发《关于加强截污管道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宛溧河指办〔2021〕24号),要求溧河3P社会投资方的运行管理单位南阳市溧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每周巡查一次,重点检查截污管道和沿途雨水口情况,同时做好巡查记录;组织专人对污水井内垃圾进度每周清理一次,防止堵塞管道,同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4次(分别于2021年8月、9月、10月、11月,重点检查截污管道和沿途雨水口情况),对发现的2个问题己及时整改到位。3.一是强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管,利用自动在线监控和定期监督性监测全程监控出水水质,通过河南省环境监控调度系统,2021年以来未发现达到市级超标预警情形;二是将污水处理厂纳入双随机日常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和加强环境管理;三是2021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31家污水处理厂开展了年度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16个问题,目前己整改到位15个,剩余1个己完工,准备组织验收(检查过程中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南阳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未发现问题)。4.目前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程(含配套管网)已完工,沿线污水已截污纳管,涉及督察组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但近期新发现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不能满负荷运行,造成部分污水溢流问题。我市针对该问题采取了紧急措施,一是加快处置污水处理厂三期中积存的污泥尽快达到满负荷运行要求,二是在十二里河下游新建应急污水处理站,同时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通过互通管道协同处理污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人:周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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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