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市情概况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任务
第三节战略目标
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四章强化粮食主产区建设
第一节粮食主产区范围和建设
第二节稳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第四节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五节建立耕地保护的新机制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第六章保障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
第一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及发展规模
第二节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
第七章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
第一节水利设施建设重大工程
第二节交通建设重大工程
第三节能源建设重大工程
第四节其他建设工程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 构建稳定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三节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第九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第三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十章对县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第一节 对各县级《规划》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各县(市)土地利用指标调控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手段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第四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第十二章附 则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南阳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南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规划期内南阳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城乡建设和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成效、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科学评价,全面分析了南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供需面临的形势,阐明了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明确了南阳市土地利用管理的目标、任务,落实了河南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0年为规划近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南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2.65万平方公里。
南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豫鄂陕三省交界处。东邻我省的驻马店市和信阳市,南接湖北省的襄樊市和十堰市,西与陕西省的商洛市相连,北与我省的三门峡市、洛阳市和平顶山市三市毗邻。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0°58′~113°49′,北纬32°17′~33°48′之间。东西长263公里,南北宽168公里,土地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约占河南省面积的16%。全市下辖2区、10县、1个县级市,2005年总人口1074.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8.99万人,城镇化率为27.8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05人,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在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
南阳市东、西、北三面环山,海拔高度在72.2~2212.5米之间。地势呈阶梯状逐渐向中部和南部倾斜,构成向南开口与江汉平原相连接的马蹄形盆地,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又完整的地理单元。境内山地面积9675平方公里,丘陵面积7954平方公里,平原面积8882平方公里,分别占到区域总面积36.5%、30%和33.5%。市域内土壤以黄棕壤土为主,砂姜黑土次之,共9个土类,120个土种,适宜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
南阳市是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粮、棉、油、烟集中产地,6个县是国家商品粮、棉基地,3个县为国家优质棉基地。林木资源有松、杉、泡桐等用材林30多种,猕猴桃、板栗等经济林20多种,中药材有山茱萸、丹参等八大名产,南阳黄牛居全国5大优良品系之首,全市月季产量居全球之最。充分开发利用南阳市丰富、地道的中药材资源,坚持 “医教研、产加销”六位一体,弘扬张仲景医药文化,致力打造中医药都和养生胜地。
南阳市是中国矿产品密集的地区之一,天然碱、蓝晶石、金红石等矿产储量位居全国首位,红柱石、矽线石、蓝石棉、银矿、金矿、石油、石墨、水泥用灰岩、水泥用大理岩、大理石、滑石、萤石、透辉石、冶金橄榄岩及玉石类等矿产位居全省前列。
南阳市地处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优越地理位置。焦枝铁路纵贯南北,宁西铁路横穿东西,日南、二广、沪陕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550多公里,雄居全省第一位;G311、G312、G207、G209等4条国道和14条省道分别从境内纵横穿过,干线公路通车里程2300多公里,被交通部确定为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南阳机场是全省三大民用航空港之一,国家东西、南北通讯光缆干线在此交汇,南阳市已成为中国中部地区新的交通枢纽。
南阳市工业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位。现已初步形成机械电子、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纺织、医药和轻工食品等主要行业,拥有各类工业企业13万多家,天冠酒精集团、金冠电气集团、普康制药集团、南阳纺织集团、河南油田、乐凯胶片厂等企业已进入全国520家主要企业行列。酒精、石油、胶片、中西药、纺织品、防爆电机、卷烟、水泥、天然碱、汽车配件等产品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位置。
南阳市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位居河南省前列。200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1050.4亿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16.8%和13.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南阳市的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先后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和中国楹联文化城市称号。南阳市还是全国闻名的玉雕、烙画、丝绸、刺绣之乡,南阳独山玉跻身我国“四大名玉”之列,被国家命名为“中国玉雕之乡”,烙画为“世界艺林一绝”,柞茧丝绸畅销美、欧、日本,宛绣淡雅华贵,风格独特。
南阳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优美的自然风光,旅游资源丰富,实现南阳市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强市迈进,必须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品牌化运作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深入挖掘开发南阳市楚汉文化、医药文化、衙署文化、曲艺文化、玉文化等特色文化,保护开发文化名胜和文化遗产,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社会文化产业,构筑主业突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转变。
南阳市是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64处,市级87处,不同专题的博物院(馆)14处。南阳府衙、内乡县衙是中国清代官衙建筑中保存最为完好的两级衙门。西峡县境内发现的大面积恐龙蛋化石群轰动世界,淅川县春秋墓群出土的稀世珍宝闻名遐迩,被誉为“中国长城之父”的楚长城遗址引人关注。现有世界地质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处,国家森林公园2处,省级森林公园6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宝天曼和老界岭国家自然保护区有野生植物3076种、野生动物483种、昆虫2000余种,被誉为生物物种天然基因库,2001年被列入世界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丹江水库做为亚洲第一大水库和南水北调的渠首源头,为世人关注。
一、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巩固了南阳市粮食主产区的耕地基础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南阳市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县、乡、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实现了耕保责任“进村入户”,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1997~2005年全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9532.47公顷,实际补充耕地9787.72公顷,多补了255.25公顷,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上轮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64000公顷,2005年的基本农田实际保有量867598公顷,高于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997~2005年南阳市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共投资1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23.5万公顷,夯实了南阳市粮食生产主产区耕地基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
二、加强了规划的引导和调控,积极、有序地为重点建设项目及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用地保障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南阳市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坚持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积极为宁西铁路、日南、二广、沪陕及新泌高速公路(南阳段)等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城乡批次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促进了南阳市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三、加强了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推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996年与2005年相比,每公顷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27.16万元增加到76.47万元,增长了1.82倍,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全市加大城镇用地内部挖潜力度,截至2005年底,南阳市共盘活存量土地55.75公顷,其中闲置土地11.93公顷,空闲土地40.67公顷,批而未供土地3.15公顷。全力推进以“空心村”为主的砖瓦窑、工矿废弃地等三项整治,新增耕地0.46万公顷,提高了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加大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有效遏制了耕地减少的态势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南阳市加大了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重视用规划来引导,用典型项目作示范。2001~2005年,全市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2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6个,省级项目16个,项目建设总规模2.67万公顷,新增耕地约0.27万公顷。同时,全市通过积极实施市、县级占补平衡项目,有效遏制了耕地减少的态势。
五、加大了土地生态建设力度,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1997~2005年,全市加大了对25°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力度,累计生态退耕13426.95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30.02%提高到30.92%。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通过大力建设和保护生态林业,构筑林业生态屏障,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等措施,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好转。
六、上轮规划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促进了管地用地观念的转变,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规划地位显著提高,规划用地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提高了按规划管地用地的意识,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三是规划实施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但是,由于上轮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预测远远低于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造成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规划调整频繁、部分类别新增用地超标等问题,现行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对新一轮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分布
2005年南阳市土地总面积2650869.3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027104.82公顷,占南阳市土地总面积的76.47%;建设用地面积273831.30公顷,占10.33%;未利用地面积349933.24公顷,占13.20%。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992165.4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7.43%。耕地在土地资源中所占比重较高,空间分布规律明显。主要集中在南阳盆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5.32%,分布在宛城区、卧龙区、邓州、社旗、方城、唐河、新野和镇平等8个县(市、区)。山地丘陵区的耕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4.68%。
园地:面积52859.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9%。园地中果园面积所占比重最大,为72.66%。果园主要集中分布在西峡、南召两个县,茶园主要分布在桐柏县。
林地:面积819760.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0.92%,远高于河南省16.88%的平均水平,人均林地1.15亩。西峡县的林地最多,占全市林地的32.07%;依次为南召、内乡、桐柏、淅川。
牧草地:面积4557.9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7%。淅川县牧草地最多,占全市牧草地的80.09%,依次是社旗、邓州、内乡、西峡、方城、宛城区和卧龙区。
其他农用地:面积157761.8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5%。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04524.0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2%。其中:城市用地面积12896.4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31%;建制镇面积22943.10公顷,占11.22%;农村居民点面积157125.34公顷,占76.82%;采矿用地面积4965.67公顷,占2.43%;独立建设用地面积6593.49公顷,占3.22%。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65118.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6%。其中:铁路用地面积2345.1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3.60%;公路用地面积9800.23公顷,占15.05%;机场用地面积124.42公顷,占0.19%;水库水面面积50924.54公顷,占78.20%;水工建筑用地面积1924.3公顷,占2.96%。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188.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6%。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892.60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1.31%;特殊用地面积3296.01公顷,占78.69%。
(三)未利用地
水域:面积25966.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98%。其中:河流水面面积25956.29公顷,占全市水域用地面积的99.96%;湖泊水面面积10.42公顷,占0.04%。
滩涂沼泽:面积56967.4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5%。其中:滩涂面积56780.63公顷,占全市滩涂沼泽面积的99.67%;沼泽地面积186.81公顷,占0.33%。
自然保留地:面积266999.0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07%。主要分布在南召、桐柏、内乡、唐河。
(2005年南阳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详见附表一)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农用地分布规律明显
南阳市独特的地理地貌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土地类型多样性和耕地地域分布上的差异性。在土地规划分类体系确定的33个三级地类中南阳市占了31个。全市耕地约有75%以上集中于平原区,不足25%分布于山地丘陵区。园地主要分布于西峡、南召和桐柏的丘陵区。
(二)林地面积比重较高,分布相对集中
2005年,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0.92%,远高于河南省16.88%的平均水平。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西峡、淅川、内乡、南召和桐柏等5个县的山地丘陵区,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89%以上。
(三)未利用地面积较大,适宜开发为耕地的面积较少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349933.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13.20%,高于河南省9.6%的平均水平。但不易开发的裸地面积占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45.2%,适易开发的荒草地所占比例不到10%。且荒草地多位于山地丘陵区,开发为耕地的难度较大。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地矛盾尖锐,耕地质量总体不高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市耕地面积净减少13171.7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从1996年末的0.098公顷减少到2005年末的0.093公顷,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在现有耕地中高产田面积261974.36公顷,仅占26.40%;中低产田面积730191.1公顷,占73.60%,耕地质量总体不高。
(二)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157125.34公顷,占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4.82%,人均农村居民点205平方米,是国家规定标准高限150平方米/人的1.37倍。近年来南阳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用地结构不合理问题较为突出。
(三)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二是工矿占地面积较大,布局较为分散,每公顷工矿用地产值与1996年相比虽然提高了近2倍,但与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局部地区土地生态环境存在一定问题
2005年,全市山区丘陵水土流失面积47.57万公顷,占山区丘陵土地总面积的26.98%,其中重度、中度水土流失面积占40%,虽然近年来对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逐年加大,但由于生态治理投资不够,该区域生态修复与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既是南阳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现期。人口增加、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供了契机。
一、面临的不利形势
(一)耕地保护的任务艰巨
南阳市是河南省第一人口大市,2005年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人口规模预计分别达到1110万人和1220万人,人均耕地分别下降到0.089公顷和0.081公顷。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工业化、城镇化高峰的相继逼近,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还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且可开发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数量少,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规划期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渝高速铁路、宁西铁路扩建工程、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侯十高速公路、武西高速公路(南阳段)、二广高速张华岗至新野歪子段高速公路及南阳市核电等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将相继开工,预计占地总规模将达到4.14万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29万公顷。2005年,南阳市城镇化率为27.82%,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36%和50%。推进城镇化使得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需要增加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南阳市作为河南省粮食生产主产区,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未来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全市行业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亟待通过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县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及行业间土地利用目标的的多元化,使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
二、土地利用转型面临的机遇
(一)粮食主产区建设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契机
全市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2/3以上,借助南阳市粮食主产区建设的政策机遇和投资支持,通过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和重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既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又能缓解南阳市经济建设土地供需的矛盾。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了契机
规划期间,南阳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26.3:50.3:23.4演变为19:55:26,实现“二、三、一”的结构比例;提高单位建设用地的产出效益,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了契机。
(三)新农村建设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供了契机
规划期间,南阳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完成200个试点村、50个示范村建设任务、1782个村容村貌整治任务。制定村镇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为城镇建设发展腾出必要的建设空间。
(四)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保护建设为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提供了契机
丹江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南阳市按照国家“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生态后用水”的调水原则,“建设绿色南阳市,确保一库清水”。实施封山育林,实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规划期间,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保护系列工程建设为南阳市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提供了契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保障南阳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转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以人为本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各类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南阳市。
(五)可持续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管理,统筹安排农用地
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及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农用地整体利用水平。
二、统筹安排各行业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坚持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相结合,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和工业用地,保障南阳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改变低效、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
三、加强国土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期间,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制定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用地政策,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四、优化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和行业土地利用。
五、以落实共同责任为基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扎实推进基础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应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控、调整机制,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实现。
一、区域战略定位
南阳市位于河南省宁西城镇发展轴上,居于郑州、武汉和西安三个省会城市组成的三角形中心位置;是全国重要的现代农业基地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基地、畜牧产品基地和纺织、生物医药、食品等产业集群;是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南阳主产区、河南省的经济大市、文化旅游生态资源大市,是中国中部地区新的交通枢纽和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目标
规划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2%以上,2010年达到1850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000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
(二)社会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0元以上,年均增长9%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4060元以上,年均增长7%;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9:55:2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55%以上;城镇人口达395万,城镇化率达到36%。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610万,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5年累计投资3300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750公里,干线公路新建改建任务1500公里,县乡公路建设2000公里;秸秆发电机组达到15万千瓦,小水电装机达到15万千瓦左右。
(四)可持续发展目标
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总人口控制在1110万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36.1%;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单位生产总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8.63%,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根据《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确定南阳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
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10年、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分别为991000公顷、9889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53000公顷。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中心城区、各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发展用地、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以及重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和能源建设用地得到保障。其中,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9027.88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6500公顷。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各行业土地利用效益增加,单位用地产值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城镇范围内闲置、空闲土地得到充分利用,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58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108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结合南阳市新农村建设走向节约集约化。
四、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总体利用结构由2005年的76.47:10.33:13.20,优化到2020年的78.01:11.35:10.64。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利用结构由2005年的48.94:2.61:40.44:0.23:7.78调整优化到2020年的47.82:2.74:42.47:0.22:6.75;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的结构由2005年的74.69:25.32调整到2020年的70.38:29.62;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的利用结构由2005年的23.18:76.82调整到31.12:68.88。
五、基本形成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5.18%增加到27.05%,2020年增加到31.12%。
六、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耕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现有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完成补充耕地分别为6304公顷、17367公顷。南阳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详见附表十。
以落实省级规划下达南阳市土地利用的控制指标、确定了区域布局、重点工程用地等为重要目标,实现南阳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稳步增加农用地面积
2005年全市农用地202710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47%;2010年增加到2044325.42公顷,占77.12%;2020年增加到2068015.42公顷,占78.01%;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用地分别增加了17220.60公顷、40910.6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65%、1.54%。
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998公顷,补充耕地6304公顷;2011~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6540公顷,补充耕地17367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991000公顷、988900公顷,与2005年相比耕地面积分别减少1165.46公顷、3265.46公顷。
园地:2005年全市园地52859.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9%;2010年增加到54559.4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6%;2020年增加到56659.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4%;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园地分别增加了1700公顷、38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07%、0.15%。
林地:2005年全市林地819760.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0.92%;2010年增加到840660.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71%;2020年增加到878360.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13%;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林地分别增加了20900公顷、586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79%、2.21%。
牧草地:2005年全市牧草地4557.91公顷,规划期间,牧草地面积保持不变。
其他农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157761.8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5%;2010年减少到153547.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9%;2020年减少到139537.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6%;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其他农用地分别减少了4213.94公顷、18223.94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减少了0.16%、0.69%。
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273831.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33%;2010年增加到282731.3公顷,占10.67%;2020年增加到300831.3公顷,占11.35%;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分别增加了8900公顷、270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34%、1.02%。
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47398.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79%;2010年增加到51898.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6%;2020年增加到65898.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9%;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加了4500公顷、185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17%、0.70%。
农村居民点用地: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157125.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3%;2010年减少到155125.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5%;2020年减少到145825.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50%;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减少了2000公顷、113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减少了0.08%、0.43%。
交通水利用地: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65118.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6%;2010年增加到71118.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8%;2020年增加到84118.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7%;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分别增加了6000公顷、190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22%、0.71%。
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4188.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6%;2010年增加到4588.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7%;2020年增加到4988.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9%;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分别增加了400公顷、8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增加了0.01%、0.03%。
三、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349933.2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2%;2010年减少到323812.64公顷,占12.22%;2020年减少到282022.64公顷,占10.64%;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未利用地分别减少了26120.6公顷、67910.6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重减少了0.98%、2.56%。具体调整结果详见附表十一。
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立足耕地保护,调整上轮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地方,避免耕地保护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冲突,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为建设发展预留空间。
一、生态屏障用地空间布局
将丹江水源涵养区、南阳市鸭河水库水源涵养功能区和淮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等3个水源保护区,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湍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太白顶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高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6个自然保护区,淮源风景名胜区、真武顶风景区、麒麟湖风景区、老界岭风景区、石门湖风景区和龙潭沟风景区等6个风景名胜区,寺山国家森林公园、淮源国家级森林公园、上寺省级森林公园、菩提寺省级森林公园、丹霞寺省级森林公园、大寺省级森林公园、独山省级森林公园、七峰山省级森林公园、云路山县级森林公园和桃花源县级森林公园等10个森林公园优先
划为生态保护用地,在城镇周围适当布置生态绿化用地,农业生产区合理布置农田防护林。
到2020年,使水土流失地区得到有效治理,湿地资源得到有郊保护,江河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继续扩大林业用地规模,森林覆盖率达到38.63%,林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完善长江及淮河流域生态防护林体系,发展城市绿化工程,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整体生态效益,实现农村和小城镇“生态良好”的目标。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充分考虑南阳市各区域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的土地适宜性,结合各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和林地。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耕地布局
规划期间,借助南阳市粮食主产区建设的政策机遇和投资支持,通过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和重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以建设全国优质粮生产基地为目标,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大力发展优质小麦、棉花、烟叶和油料等高效农业。规划期内,各县(市、区)的耕地分布面积略有调整,宛城区、卧龙区、南召县、方城县、西峡县、镇平县、内乡县和浙川等8县(区)耕地面积共减少6763.02公顷;社旗县、唐河县、新野县、桐柏县和邓州市等6县(市)规划耕地面积共增加3497.56公顷;二者增减相抵,全市净减少耕地3265.46公顷。全市各县(市、区)耕地面积调整详见附表十二。
2、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建设用地空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优先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色开敞空间保留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调出的基本农田包括南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县城、产业集聚区及重点工矿区、交通能源、镇区等规划建设用地区、扩展区及新农村建设所涉及的基本农田。
全市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11000公顷,其中:宛城区核减4550公顷,卧龙区核减4000公顷,内乡县核减1450公顷,淅川县核减1000公顷;调出基本农田29637.24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4%;调入的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面积29637.24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4%。各县(市、区)基本农田调整及核减面积详见附表十三。南阳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调出基本农田5921.77公顷,中心城区扩展区调出基本农田1758公顷。
经过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市基本农田中低等地和中等地比重有所下降,高等地比重有所上升,基本农田整体质量有所提高。
3、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
根据优化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布局情况,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入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位于南阳盆地内,集中区土地面积1355877.9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75435.6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694361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81.4%,包括宛城区12个乡镇、卧龙区11个乡镇、唐河县20个乡镇、新野县12个乡镇、社旗县17个乡镇、邓州市26个乡镇、方城县15个乡镇、桐柏县4个乡镇、镇平县18个乡镇和内乡县9个乡镇。全市基本农田集中区详见附表十四。
(四)园地布局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应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重点向浅山、丘陵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平原区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老龄园要逐步还耕,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大力发展西峡猕猴桃和南召辛荑生产基地,推动桐柏县果、茶产业发展,打造淅川县的柑桔生产基地,升级以宛城、卧龙和镇平为主的花卉生产基地。
(五)林地布局
以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在伏牛山和桐柏山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其沿线、丹江水库和鸭河水库等生态地位重要的区域,建设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长江及淮河流域防护林系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等国家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环城防护林工程、通道绿
化工程、生态公益林工程。逐步增加位于山地丘陵区的南召县、方城县、西峡县、镇平县、内乡县、桐柏县、唐河县和淅川县等8个县的林地面积,规划期内增加林地面积49610公顷,占全市新增林地面积的84.66%。
(六)其他农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
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原则,保障重点地区和项目用地,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充分体现各类建设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依据南阳市“一体两翼、两圈两轴四极”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构建中心城区、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积极构建以南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鸭河口、官庄为两翼,以镇平、蒲山、鸭河口、官庄等卫星城为核心城镇圈,以邓州、新野、内乡、方城、唐河、社旗、南召等城镇为环绕核心卫星城的半小时交通城镇圈,以宁西铁路、焦枝铁路和许南襄、沪陕高速公路两个“十字”型重要通道为市域城镇与产业发展轴,以邓州和桐柏、西峡、淅川县城为四极,以小城镇为依托,带动市域经济全面发展。
依据市域内城镇体系空间布局、职能分工、各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和产业结构等因素,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市域内省定的14个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重点保障南阳市中心城区发展用地,着重保障各县(市)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发展用地,其他小城镇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发展用地。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以规划为引导,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村庄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设施完善。农村居民点建设发展要以搞好村镇规划为前提,以内涵挖潜为主,合理布局,大力发展中心村、撤销城中村、搬迁落后村、合并相邻村,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适时适地优化空间布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减少情况详见附表十五。
(四)交通用地
完善铁路、公路、航空综合运输体系,统筹安排全市交通建设用地。新建郑渝高速铁路、宁西铁路复线、运十铁路(山西运城—湖北十堰)和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连接线铁路建设;新建内乡至邓州、侯十高速、武西(南阳段)、土关垭—陶岔—南阳市和二广高速张华岗至新野歪子段等高速公路重大工程;新建尉邓线南阳市至邓州段等3条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加快南阳机场扩建步伐,使南阳机场达到国内干线机场的规模。加快干线公路建设,全部达到二级以上等级,加快实施“村村通工程”。
(五)水利用地
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构建水资源保障和防洪减灾体系。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科学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搞好丹江水库淹没区、南水北调总干渠、受水区基础设施、新建水库、续建及除险加固水库、河道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
五、未利用土地空间布局
在保持自然地貌连续性、维系河道、湖泊等自然形态,构建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的基础上,把市域内山地丘陵区的宜林、宜园未利用地开发为林地、园地,增强未利用土地的生态功能。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依托国土综合整治,适度开发唐河、新野、邓州等县(市)的滩涂用地。规划期内,未利用土地减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成省级规划下达的林地、园地增加;二是建设占用未利用地土地;三是通过荒草地、滩涂开发补充为耕地。
南阳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河南省粮食主产区,担负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的重任。根据《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南阳市主产区建设规划纲要》,规划到2020年南阳市粮食产量由2005年的100亿斤提高到150亿斤。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提供重要保障。
根据南阳市各县(市、区)粮食生产现状及发展前景和相关规划安排,将13个县(市、区)的206个乡(镇)设定为粮食核心生产区。按照目前粮食生产水平,分为高产巩固区、中产开发区、低产改造区。
高产巩固区(62个乡镇)。新野县城郊、施庵、王集、上港、溧河铺、王庄、五星、新甸铺、前高庙9乡镇;宛城区汉冢、金华、官庄、红泥湾、瓦店、黄台岗6乡镇;邓州市穰东、夏集、张楼、白牛、腰店、龙堰、桑庄、刘集、小杨营、构林、都司、裴营、汲滩、赵集、文曲、张村、十林17乡镇;唐河县苍台、桐河、张店、郭滩、龙潭、桐寨铺、昝岗、黑龙、源潭、湖阳、上屯11乡镇;方城县城关、券桥、赵河、博望、清河、杨集6乡镇;镇平县安子营、侯集、张林、马庄、贾宋、杨营、彭营、卢医、晁陂、曲屯、枣园、柳泉铺、郭庄13乡镇。对其约13.33万公顷高产田,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使其粮食亩产稳定提高到2000斤。
中产开发区(45个乡镇)。卧龙区王村、七里园、石桥、英庄、青华、潦河、陆营7乡镇;宛城区高庙、溧河、新店、茶庵4乡镇;南召县城郊、云阳、南河店、城关、皇路店5乡镇;西峡县丁河、回车、丹水、五里桥4乡镇;新野县歪子、上庄、沙堰、樊集4乡镇;桐柏县城关、城郊、月河、新集、安棚、平氏、埠江、淮源8乡镇;内乡县王店、灌涨、赵店、城关、大桥、湍东6乡镇;社旗县大冯营、城郊、桥头、唐庄、兴隆、太和、李店7乡镇。对其约16.67万公顷中产田实施高产开发,成为高产稳产田,亩产力争达到1800斤。
低产改造区(99个乡镇)。邓州市罗庄、高集、陶营、林扒、孟楼、彭桥、九龙7乡镇;方城县柳河、拐河、四里店、广阳、袁店、独树、杨楼、古庄店、小史店、二郎庙10乡镇;镇平县老庄、二龙、石佛寺、高丘、王岗、遮山6乡镇;内乡县七里坪、板场、夏馆、西庙岗、乍曲、马山口、赤眉、余关、师岗、瓦亭10乡镇;淅川县荆紫关、西簧、毛堂、寺湾、大石桥、盛湾、滔河、老城、上集、仓房、香花、九重、厚坡、金河、马蹬15乡镇;社旗县晋庄、赊店、陌坡、下洼、郝寨、苗店、朱集、饶良8乡镇;唐河县城郊、毕店、古城、大河屯、少拜寺、祁仪、马振扶、王集8乡镇;卧龙区龙兴、安皋、蒲山、谢庄4乡镇;南召县乔端、马市坪、板山坪、崔庄、皇后、留山、四棵树、石门、白土岗、太山庙、小店11乡镇。西峡县桑坪、米坪、石界河、军马河、太平镇、二郎坪、寨根、双龙、西坪、重阳、阳城、田关12乡镇;桐柏县吴城、固县、毛集、回龙、黄岗、朱庄、大河、程湾8乡镇。对其约26.67万公顷低产田实施全面改造,成为旱涝保收田,亩产提高到1600斤以上。
上述区域要以强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以巩固提升高产田为支撑,以打造吨粮田为方向,加快除害兴利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粮食稳产增产能力。
一、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到2010年、2020年,南阳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5998公顷、16540公顷以内。
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盘活存量闲置低效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减少建设对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占用。
(二)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要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三)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和复耕力度
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
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加快推进耕地整理和复垦,适当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到2010年、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分别不低于6304公顷、17367公顷。
(一)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全面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10年、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分别为5304公顷、15704公顷。
(二)大力开展土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到2010年、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分别为500公顷、600公顷。
(三)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适度开发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到2010年、2020年通过开发未利用土地补充耕地分别为500公顷、1063公顷。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期内,把提高耕地质量作为根本性措施来抓,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土壤肥力,优化农田环境,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在内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耕地数量;完善配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抗旱排涝调控能力,切实增强对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保障作用;加强山区丘陵生态林和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工程,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和水土流失。努力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平衡施肥技术、土壤改良技术、节水农业技术,实现土肥水资源的高效调控与综合利用。
一、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优先将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的粮棉油、蔬菜、优势产业带和板块生产基地、具备改造潜力的中产田划为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改善基本农田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853000公顷,质量有所提高。
二、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严禁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
坚持在保护中建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财政补贴制度,提高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机制,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产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以南阳市传统优势农业为基础,以建设南阳粮食主产区为契机,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按照高产、质优、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推进优质粮食、棉花、烟叶、油料、蔬菜、小辣椒、中药材、林果、花卉、食用菌十大主导产业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动南阳市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化农业强市转变。
一、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稳定面积,调整内部结构,发展高产、优质、专用品种,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种植,建设全国、全省重要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为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到2010年,在盆中平原区生产条件较好的宛城、新野、邓州、唐河、方城、社旗等地,建立40万公顷优质强筋小麦基地,产量达到210万吨;在邓州、唐河、方城、社旗、宛城、卧龙、新野、镇平、内乡等地建立13.33万公顷优质专用玉米基地,产量达到73万吨;在鸭河口灌区及其它水利条件好的地区建立6.67万公顷优质水稻基地,产量达到50万吨;在邓州、唐河、社旗、卧龙、镇平等地建立10万公顷优质脱毒红薯基地,产量达到52万吨。
二、棉花生产基地
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在盆地中南部宛城、新野等平原地区,建立30个连片种植万亩以上、棉花单产100公斤以上的优势区域,岗丘地区适当压缩种植规模,全市面积稳定在15.33万公顷左右,总产18万吨,棉花质量“一致性”明显提高,“三丝”含量减少90%以上。
三、油料生产基地
稳定芝麻、油菜,大力发展花生。油料生产总面积保持在30万公顷,产量达到85万吨,其中在邓州、唐河、桐柏、南召、方城、镇平、新野等地建立16.67万公顷优质花生基地,在邓州、唐河、方城等地建立6.67万公顷芝麻基地,在唐河、邓州、方城、淅川等地建立6.67万公顷“双低”油菜基地。
四、烟叶生产基地
按照国家级优质烟叶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以方城、内乡、邓州、镇平、社旗、唐河为主建立2.67万公顷生产基地,产量达到4.5万吨。其中建立0.17万公顷核心示范区。实行规范化种植,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上等烟比例达到50%,烘烤水平有明显提高。
五、蔬菜生产基地
优化布局,全面推进无公害蔬菜生产。在城镇近郊和集中产区建立30万公顷蔬菜基地,总产量达到850万吨。新野县要建好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示范县。在西部内乡、淅川、邓州和东部唐河、方城、社旗的岗丘地区建立10万公顷小辣椒生产基地,产量达到30万吨。
六、食用菌生产基地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珍稀菌类和草腐菌类,逐步压缩香菇种植规模。在西峡、内乡、南召、桐柏发展天麻、灵芝等珍稀菌类,平原地区要利用丰富的秸秆资源,发展鲜食型品种。全市食用菌产量达到4.5万吨。
七、中药材生产基地
充分发挥伏牛山天然药库的自然优势和独一无二医圣故里的品牌优势,大力发展传统地道中药材,以西峡、内乡、南召的山茱萸,南召、内乡的辛夷,方城的裕丹参,桐柏的桐桔梗、木瓜,唐河的唐半夏、栀子为重点,建立16.67万公顷中药材生产基地。
八、林果花卉生产基地
坚持经济林和公益林建设并重的原则,打造绿色南阳市,建设生态大市。充分利用平原和丘陵区宜林的土地资源,以实施APP项目为契机,建立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重点发展猕猴桃、梨、杏李、黑李、桐柏大枣、板栗、银杏、花椒等,建立33.33万公顷经济林生产基地,其中以唐河、邓州、西峡、内乡、方城等为主建立6.67万公顷优质水果基地。以宛城、卧龙、镇平为主建立0.67万公顷花卉生产基地,其中,以宛城、卧龙为主建立0.27万公顷月季生产基地。
九、畜产品生产基地
大力发展以黄牛为主的草食家畜,以专业场、专业户和专业小区为骨干,组织黄牛、奶牛、羊、猪、禽生产基地,尤其要抓好以唐河、新野、社旗等8个平原县(市、区)为重点的肉牛生产基地。抓住国家实施中原肉牛带开发计划项目的机遇,发挥南阳市黄牛的品种资源、优质皮质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把南阳市建设成全国知名的黄牛产业生产基地。以宛城、卧龙、镇平为重点建立奶业生产基地。以5个山区县为重点建立优质肉羊生产基地。加强防疫、检疫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黄牛饲养量达到450万头,肉类总产达到150万吨,蛋类总产50万吨,奶类总产15万吨。
十、水产品生产基地
提高水产品质量,巩固全省第一水产大市的地位。丹江、鸭河两座大型水库和部分中型水库,发展银鱼养殖和名特优质鱼网箱养殖,中小型水库推广半精养、精养技术,大力发展莲田养鱼。着力发展镇平金鱼、西峡甲鱼等特种水产养殖。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30万吨。
一、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部门在确定项目、编制规划进行审批时,必须符合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求;财政、税务、金融、电力、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应配合土地执法,预防或制止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互相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
二、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
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优先减免保护区相关税费等方式,提高县、乡政府和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建立财政扶持与投入机制
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与各地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开发整理情况挂钩,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用于奖励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耕地开发整理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及耕地开发整理等工作。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倾斜的投入政策,逐步建立起粮食生产投入与产出挂钩机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断创新投入机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通过多种渠道从事农业建设,以投入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奖代投、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农民自愿投资投劳。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建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增量,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来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合理控制城镇基础设施、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行政办公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和高档商品房用地,以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引导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尤其是铁路客运专线、高速公路、火电、核电基地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各类新增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占或少占耕地。
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27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控制在72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规模要控制在19800公顷以内。
二、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将各县(市、区)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对土地利用率低、盘活存量不力的县(市、区),要相应核减下一年度农转用指标。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自然条件,优先开发缓坡丘陵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推广节能省地建筑技术,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一、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
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结构与时序。贯彻落实国家规定,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与邮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城市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一些特殊项目外,其他项目用地必须在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选址。合理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合理控制产业集聚区数量和规模,将产业集聚区用地、新增工矿用地纳入城镇规划范围,构建生活、生态、生产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秩序。到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到4500公顷,到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到18500公顷。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1898.73公顷以内,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5898.73公顷以内。
二、加大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促进建设项目向空中发展,合理利用城市地上空间;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对市域内省定的14个产业集聚区,优先安排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58平方米压缩到2020年的108平方米。地均GDP从2005年的每平方公里4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217万元。
三、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根据城市性质、资源条件等自身特点,优先采用公共交通导向等城镇用地开发模式。调整优化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卫生环保、生态保障等用地的比例。加快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善城镇功能,重点促进城镇建成区的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的商业区、住宅区和商住混合区的更新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城镇和谐发展。加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调控,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提高城镇用地效率。
一、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空间布局。重点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鼓励迁村并点,建造多层和公寓式农民住宅,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住宅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到规划期末,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
二、合理控制农村宅基地规模
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鼓励按照村镇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以城镇、产业集聚区的加快建设为契机,以产业发展为基础,逐步吸纳农村人口向城市和产业集聚区转移。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施 “空心村”整治、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等整理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期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11300公顷,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5125.34公顷,2005年~2010年减少2000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45825.34公顷, 2010年~2020年减少9300公顷。
一、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针对南阳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同行业用地要求及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积极建立和完善地方控制标准与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管理,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增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方案,必须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严格把关,对设计方案不合理,占用基本农田过多、占地规模过大,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
二、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划拨用地的管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使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三、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新模式
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探索土地出让的合理年限,针对不同类型工业企业特点及发展周期,试行土地租赁制,逐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
四、健全土地收购储备机制
积极探索快速发展形势下的城镇建设新模式,不断拓宽土地收购储备范围和方法。完善土地储备计划,制订合理的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土地供应规模等,达到整体储备、规模开发、统一供应的目的,充分而有效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引导城镇土地集约和可持续利用。
一、功能定位
南阳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豫鄂陕三省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河南省次中心城区,生态宜居城市。
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按照“白河为轴、两岸并举、区块突破、组团发展”的思路,坚持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并重,强化枢纽地位,扩大城市规模,增强城市功能,壮大城市经济,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区域发展服务能力,努力把南阳市建成为全省全国知名的新型工业强市、文化旅游强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成为带动全市、辐射周边、助推中原崛起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合理控制中心城区规模
2005年,南阳市中心城区面积90.28平方公里,城市人口89.29万人,人均101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人口119万人,人均95平方米,发展规模为113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人口180万人,人均92平方米,发展规模为165平方公里。规模范围大致是东至白桐干渠,南至沪陕高速以南大夫庄村,西至王村乡小王庄村,北至独山风景区。
南阳市中心城区扩展区共3片:一片位于东环城高速以西500米,英庄(莫南村委)以南,白河以东,袁庄以北所环绕的区域,面积32平方公里;二片位于独山以东,绕城高速以西,达士营村委附近,面积1.75平方公里;三片位于兰营水库以东,南水北调以西,大周庄以南,小王庄以北,面积1.25平方公里。共计35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和发展方向
(一)城市生态格局
南阳市中心城区生态格局将按照“依山傍水,绿色贯穿”的总体布局进行布设。依山傍水:把城市北部、西部的独山风景区和兰湖森林公园作为城市的生态背景,积极建设白河两岸的滨河绿带,形成城市内部的自然生态轴带,延续城市依山傍水的传统生态格局。绿色贯穿:指疏通城内各条支流,建设滨河公园,形成贯穿城市、沟通内外的绿色生态廊道。
(二)城市空间布局
南阳市中心城区远景空间布局可以概括为“两河、三区、五组团”。
两河:指将白河和规划南水北调输水渠道作为贯穿城市的景观生态带。
三区:一区是指规划南水北调渠道以西的城市规划区;二区是指规划南水北调渠道以东和白河以西的城市规划区;三区是指白河以东的城市规划区。
五组团:一是王村组团(龙升工业园组团),面积为14.3平方公里,为宁西铁路、兰湖森林公园和南水北调渠道规划线西侧所围绕的规划城市组团;二是白河北组团,面积为80.67平方公里,为南水北调规划线东侧、白河西岸和宁西铁路所围绕的规划城市组团;三是白河东组团,面积为6.02平方公里,为白桐干渠以西、宛城区林科所以北、范营村以南和白河以东所围绕的规划城市组团;四是白河南组团,面积为51.82平方公里,为李八庙村以南、白河以东和沪陕高速公路以北和东环城高速公路以西所围绕的规划城市组团;五是沪陕高速南组团,面积为12.19平方公里,为大夫庄村以北、二十里屯村以东、夏营村以北和沪陕高速公路以南围绕的规划城市组团。
(三)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发展方向近期主要向东北发展,远期主要向东南发展。
一、明确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和规划范围
依据现有产业基础,结合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南阳市城镇发展规划,共规划了14个省定产业集聚区,规划总规模为20895公顷,其中建成区规模5254公顷,发展区规模7082公顷,控制区规模8559公顷。
(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内东南部,北至新司庄,南至沪陕高速公路,西至伏牛路,东至虎王庙村,以机电装备、超硬材料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200公顷,发展区面积695公顷,控制区面积668公顷。
(二)南阳市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内南部,北至胡寨村,南至沪陕高速,西临白河,东至伏牛路,以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伏、新能源装备及节能示范等产业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875公顷,发展区面积703公顷,控制区面积803公顷。
(三)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
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西北方向,北至大樊庄,南至范庄,西至宁西铁路,东至东石膏坑村村界,以光电产业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186公顷,发展区面积614公顷,控制区面积690公顷。
(四)内乡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内乡县城东南,北至后阎湾村,南至郭营村,西至江园村,东至罗庄镇至灌张乡公路,以造纸、汽车零部件、肉食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211公顷,发展区面积400公顷,控制区面积500公顷。
(五)唐河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唐河县城南部,北至宁西铁路,南至大帐湾,西临唐河,东至三十里铺,以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500公顷,发展区面积400公顷,控制区面积600公顷。
(六)方城县产业集聚区
方城产业集聚区包括东园和西园两部分,其中:东园位于方城县二郎庙乡境内,北至西滹沱村,南至西吴头村,西临望花亭水库,东至二郎庙乡政府所在地西侧,建成区面积50公顷,发展区面积200公顷,控制区面积418公顷;西园位于方城县城内,建成区面积50公顷,发展区面积200公顷,控制区面积450公顷。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多晶硅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
(七)社旗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社旗县城正南方向,北靠县城边界,南至柳营村,西至青台镇直县城公路,东至沙河边界,以光电产业、纺织服装业、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435公顷,发展区面积300公顷,控制区面积500公顷。
(八)新野纺织产业集聚区
位于新野县上港乡境内,北至望百村,南至上坡村,西至于邓州的县界,东邻白河,以棉纺业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200公顷,发展区面积500公顷,控制区面积600公顷。
(九)淅川县移民安置循环经济区
位于丹江水库东边,厚坡镇范围内,北到厚坡镇政府所在地边界,南至老民岗,西至裴岗村,东至唐湾村,以食品、机械加工和冶金建材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510公顷,发展区面积700公顷,控制区面积760公顷。
(十)桐柏淮北产业集聚区
位于桐柏县城东北部果园乡境内,北至大岳庄,南临淮河,西至小刘庄,东到焦桐高速,以农副产品和机械加工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170公顷,发展区面积320公顷,控制区面积300公顷。
(十一)镇平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镇平县城西边,北至李殿营村,南至大蒋坡村,西至赵河河边,东至五里岗村,以机电制造及针纺业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570公顷,发展区面积500公顷,控制区面积570公顷。
(十二)邓州市产业集聚区
位于邓州市县城东南部,以生物工业产业、技术服务平台体系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400公顷,发展区面积700公顷,控制区面积800公顷。
(十三)西峡县产业集聚区
位于西峡县城东部,北至慈梅寺,南至宁西铁路,西接西峡县城,东至燕岗村,以钢铁、冶金保护材料、汽车配件、中药制药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817公顷,发展区面积550公顷,控制区面积650公顷。
(十四)南召县城产业集聚区
位于南召县南部,北至老龙窝村,南至杜庄村,西至南召到南阳市公路,东至二广高速,以气配铸造、轻纺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80公顷,发展区面积300公顷,控制区面积250公顷。
(规划期内南阳市14个产业集聚区详见附表十六)
二、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区用地
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建成区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发展区用地纳入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
各产业集聚区内部应科学规划,滚动发展。严格产业集聚区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实现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聚区规模必须符合人均城镇用地控制标准和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有关指标要求,把产业集聚区建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区。
按照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能源、交通、水利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的基础设施体系。
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规划期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段的主要建设占地:丹江水库淹没区、输水干渠、主干渠两侧绿化带、建成配套受水建设工程及移民安置工程。工程建设占地19199公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段建设详见附表十七)
二、新建水库工程
规划期间,实施国家第二批规划新建南召县的周湾水库、磁塔崖水库,桐柏县的石步河水库,方城县铁炉水库、罗汉山水库和燕山水库,西峡县的李岗寨水库、陟沟水库和中湾水库,唐河县的虎山二库和秦岗水库,内乡的北湾水库和邓州何冲水库和伏岗水库等水利工程。工程建设占地16830公顷。
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规划期间,实施国家第二批规划的南召鸭河大中型水库和卧龙区龙王沟水库、西峡县的石门水库等一批重点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建设占地7公顷。
四、河道治理工程
规划期间,完成唐白河一期重点治理工程。加快唐白河二期重点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包括十二河城区段在内的23条中小河流。工程建设占地148公顷。
五、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工程
规划期间,完成鸭河、引丹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骨干工程,开工建设淅川县宋岗灌区续建配套和灌河灌区工程和邓州市引丹灌区灌溉工程。做好唐东灌区开发工作,缓解东大岗地区缺水矛盾。继续实施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工程建设占地4公顷。(南阳市水利设施建设重大工程详见附表十八)
一、铁路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郑渝高速铁路、西安至合肥(宁西)铁路复线、运十铁路(山西运城—湖北十堰)和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连接线等重点铁路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占地1272公顷。
二、公路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内乡至邓州、侯十高速、武西高速(南阳段)、土关垭—陶岔—南阳市高速公路和二广高速张华岗至新野歪子段等高速公路。启动尉邓线南阳市至邓州段、固西线唐河至镇平段和新南线社旗至南阳段等部分路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占地1949公顷。
三、机场
规划期间,重点是扩建南阳市机场停机坪、延长跑道,改造候机楼和航站楼。工程建设占地92公顷。(南阳市交通建设重大工程详见附表十九)
一、电源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鸭河口电厂三期工程、西峡热电厂、邓州热电厂、方城风电、天池崖抽水蓄能电站和南阳市核电等电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占地715公顷。
二、电网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220千伏以上变电站项目26个,其中建设10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1个,建设宛西500千伏变电站1个,建成220千伏输变电项目24个。工程建设占地138公顷。
三、油田及天然气利用工程
规划期间,新建南阳市油田钻井及附属设施,建成川气入豫和西气东输二线(南阳段)及各县市分支线,完成南阳市中心城区管网及1市10县管网工程。工程建设占地1302公顷。(南阳市能源建设重大工程详见附表二十)
合理安排旅游和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围绕“游在伏牛、养在南阳”的目标,积极创建旅游强市和生态宜居名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伏牛山生态游为龙头,创建一批山水精品、培育一批文化名片,重点打造宝天曼、老界岭、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恐龙遗迹园等核心景区,完善旅游线路,强化宣传推介,提升服务质量,拉长产业链条,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十大精品景区,具体包括:鹳河漂流、西峡白垩纪恐龙遗迹园、宝天曼景区、丹江水库风景名胜区、老界岭生态旅游区、龙潭沟风景区、伏牛大峡谷、真武顶、五朵山风景区和桐柏淮源景区;着力打造以南阳市汉文化和玉文化为主的文化明片,具体包括:武侯祠、内乡县衙、南阳市府衙、社旗赊店古镇、淅川荆紫关五里明清长街、镇平石佛寺玉雕湾和医圣祠;完善配套五大游客服务中心,具体包括:南阳市中心城区、西峡太平镇、内乡七里坪、淅川仓房和南召县城。规划期内,旅游和文化遗产保护新增建设用地800公顷。
合理安排物流用地。重点建设两个物流园区和两个物流配送中心,即以现状南阳市站为依托的光彩物流园区,以铁路南站为依托的工业物流园区,以南阳市机场为依托的航空商务配送中心,以王村编组站为依托的铁路货运配送中心。建设20个左右的重点专业物流市场,培育3家AAA级和10家AA级以上大型物流企业。
坚持优先生态建设的原则,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力实施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长江及淮河流域等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以速生生态林和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生态移民工程、矿区生态修复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
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进行严格保护。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文化遗产、地质公园的核心区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淮河源头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鸭河水库库区等生态敏感区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在不破坏区域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业。
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规划期内通过荒坡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建设用地绿化等多途径预留生态用地,优先保证淮河流域,南水北调水源区污染防治工程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一、快速城镇化地区土地利用模式
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潜力,改变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筑密度大、功能紊乱、缺乏城镇生态建设用地空间的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加强城乡结合部“园艺+社区+生态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城镇实施“社区—工矿—农田—园地”相间布局建设的模式,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单调的现状。
二、盆中平原农业区土地利用模式
大力推广节水型灌溉、节约型施肥、节约型施药相结合的资源节约型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田、水、路、林、村相结合的农田综合整治模式,不断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三、山地丘陵区土地利用模式
在山地丘陵区,采取梯田改造—蓄水工程建设—生态防护林建设等综合措施,进行流域国土综合整治,达到补充耕地、提高土地涵养水源能力、减缓水土流失等多重目的;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稳步调整区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农—果—牧”生态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山区土地利用重点以恢复植被为主,禁止陡坡垦殖,产业结构以发展“林业—特产—生态旅游”为主,建立立体复合型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和生物资源的利用效益。
四、矿区综合整治土地利用模式
建立健全全市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损毁土地的复垦,废弃矿石堆、尾矿堆的植被恢复,实施损毁土地“农田复耕、矿区新村规划建设、生态重建”三位一体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效果。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规划期内通过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长江中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平原区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 、水土保持生物治理工程、小型公益林工程、丹江水库和鸭河水库绿化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南水北调中线绿化工程、环城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的建设,共新增林地58600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63%,基本满足了《绿色南阳市建设规划》打造“生态南阳市”和“绿色南阳市”的目标。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建设
规划期间,加强丹江水库水源、鸭河水库水源、淮河源头地区水资源保护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对城镇工业废水排放和生活用水排放的监管力度,建立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遏制水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加强生态保护,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南阳市水土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状态;加快建设和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提高对丹江和鸭河水库库区及主要河流水质环境监控、检测整体水平,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三、加强重点流域国土综合整治
加强山区平原过渡带、矿山开发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国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适宜坡耕地的梯田化改造,大力植树造林,规划期内通过流域综合整治,使水土流失严重区得到全面治理,水土流失模数显著降低。在用地预审等环节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审查管理,预防工程建设和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四、加强南阳市粮食主产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南阳市粮食主产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区片进行完善提高,推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高标准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加大粮食主产区农田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完善限制地下水超采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核心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加强矿区治理
建立健全全市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加快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优先保证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城镇绿地率达到35%以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根据南阳市区域内的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差异,把南阳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和都市农业发展区、山地丘陵农林牧发展区和盆中平原高效农业发展区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区。并按照促进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和对策措施,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一、中心城区和都市农业发展区
范围:该区包括宛城区和卧龙区的26个乡(镇),面积1987.63平方公里。
土地利用方向:本区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河南省次中心城市目标,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发展“五位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工业强市,实行企业主导、园区带动、区块突破,加大技术改造和上挂外靠力度,促进市区工业快速发展,打造3大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光电产业集聚区和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加快农资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及钢材、建材、汽车、农贸市场建设进度,集中培育大型专业市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培育壮大信息、旅游、房地产、文化、医疗、高等教育等新兴产业,全面强化中心城区产业支撑。依托特殊的战略地理位置资源优势使南阳市尽快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区域中心城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从都市经济发展和都市建设对农业的多种需求出发,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多向延伸和拓展,使原先局限于生产保障型的城郊农业,加速转型为融绿色产品、生态建设、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示范辐射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使一二三产业在都市农业的发展中率先实现互动。在更大程度上把农村转变为产业化的承载空间,成为“田园化的新型城镇”。
二、山地丘陵农林牧发展区
范围:该区包括西峡、淅川、内乡、南召和桐柏等5县的83个乡(镇),面积13414.51平方公里。
土地利用方向:本区立足资源优势,逐步建立柞蚕、柑桔、辛荑、弥猴桃、优质烟等基地,发展采矿业、建材业、丝地毯、土特产加工等支柱产业。在农业方面,大力发展“菌、果、药、茶”主导产业;在工业经济方面,着力打造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汽车配件铸造生产基地、冶金辅助材料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和建材基地;在城镇建设方面,坚持突出个性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精品标志,快速推动以县城为中心,以高速公路、国道沿线重点城镇为骨干的城镇体系建设;在旅游开发方面,依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宝天曼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等现有资源的知名度,推动本地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开发资源的同时,要注意本地区水源涵养、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文物保护等因素,开发与保护并重,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保障本地区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三、盆中平原高效农业发展区
范围:该区集中位于南阳市盆地,包括邓州、新野、镇平、社旗、唐河及方城等6县(市)117个乡(镇),面积11106.55平方公里。
土地利用方向:本区是南阳市最大的农业种植区,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建设粮棉油生产基地,走优质高效农业之路。同时要以现有种植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小麦、棉花、南阳市黄牛三大优势,加快商品粮基地建设。本区作为全市主要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的城镇的发展等要立足于内部挖掘,控制扩大规模占用耕地。建设用地方面保证石油基地建设,工业企业要集中在城镇规划区及产业集聚区内,注意提高经济效益和节约用地。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严格控制新的园林地发展。
在综合分区基础上,根据区域发展要求、土地利用关系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土地开发现状、开发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要求把南阳市划分为以下五个土地利用功能区。
一、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指在土地利用上以城镇功能为主导用途的区域,也是南阳市域内非农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区域。
范围:该区主要包括南阳市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及其组团)、11个县(市、区)中心城区、32个重点镇以及大型工矿区,面积52893.7公顷,占南阳市土地总面积的2.0%。
土地利用措施:该区突出南阳市中心城区的建设,加快南阳市跨越式发展,加快邓州市副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县城和重点镇的集聚作用和辐射作用,引导人口集中和产业集中,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
二、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集中区,是指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基本农田建设的区域。
范围:在城镇发展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和环境安全控制区以外,以行政村为单元,现有基本农田面积超过村域总面积50%的连片区域,主要包括宛城区、卧龙区、唐河县、新野县、社旗县、邓州市、方城县、桐柏县、镇平县和内乡县等10个县(市)144个乡镇,面积1355877.94公顷,占南阳市土地总面积的51.15%。
土地利用措施:该区要加大基本农田集中区的保护和建设力度,优先整理、复垦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逐步建设成为南阳市高标准基本农田。
三、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
范围:市域范围内除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环境安全控制区以外的区域,划入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941487.91公顷,占南阳市土地总面积的35.52%。其中西峡县、内乡县和南召县面积较大,共为620641.10公顷,占全市一般农业发展区的65.92%。
土地利用措施:区内大力发展食用菌、中药材、林业和畜牧业等优质产业;大力发展经济林和食草动物,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建设生态农业,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四、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指已经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400公顷以上)的区域。
范围:该区主要包括南阳市域内内乡宝天慢、伏牛山和丹江湿地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社旗山陕会馆、淅川县紫荆关建筑群和南阳市武侯祠等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平县中兴寺造像碑等6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方城县平高台遗址等8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老界岭、龙潭沟和淮源等6处重点风景名胜区;寺山和淮源2处国家森林公园;普提寺、丹霞寺和山寺等6处省级森林公园;丹江口、鸭河水库和淮河3处水源保护地,面积111857.0公顷,占南阳市土地总面积的4.22%。
土地利用措施:区内土地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区内影响保护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区内禁止其他各项建设活动,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行为。区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
范围:该区主要包括南阳市域内的河流、丹江水库、鸭河水库、淮河源头等,面积77335.16公顷,占南阳市土地总面积的2.92%。
土地利用措施:区内土地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区内禁止其他各项建设活动,禁止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行为。
按照对建设用地布局空间管制的要求,农业用地区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和林业用地区属限制建设用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区又分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和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属于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该区面积226312.68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8.5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
4、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区内的土地(区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该区面积14960.0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0.5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范围: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面积2220404.52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83.7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范围: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面积189192.16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1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为,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各区及重点区域见附表二十二。
一、对县级《规划》的要求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南阳市下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本《规划》为依据,在指导原则、重大政策、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区域发展方向、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必须与本《规划》衔接一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各县(市)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在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落实指标,重点把各类用地定量、定位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每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为土地的用途管制提供直接的依据。各县(市)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二、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城镇、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三、严格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控作用。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与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及耕地开发整理情况挂钩。将河南省安排南阳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省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耕地开发整理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与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挂钩。以河南省下达南阳市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为基数,预留出一定的机动指标,用于奖励重点项目落实好的地区。重点项目不能按时落地的,将收回用地指标。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对盘活挖潜工作好的县(市、区),在农用地转用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扣减其农用地转用指标,并要限期完成目标任务。将“两保一高”工作绩效与县(市、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将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根据河南省批准的挂钩项目区规模,不断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好周转指标。
为落实河南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促进各县(市、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确保各项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本规划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发展战略,通过测算分别确定县(市、区)各项控制指标。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分解各项指标,按照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方向和要求,确定县、乡级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落实县城、县域产业集聚区、重点镇及重大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建设用地布局。
一、邓州市
(一)产业定位
邓州市作为南阳市的市域次中心城市,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粮油加工、棉纺加工、林产品加工、建材、医药化工等几大产业为主的中等城市和建设成为豫西南商贸流通中心。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邓州市耕地保有量为163453.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4100公顷,园地面积2018.88公顷,林地面积6033.5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9535.99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49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630公顷,补充耕地934公顷。
(三)邓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3868.59公顷,城镇人口30万人,人均128.95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4320公顷,城镇人口38万人,人均114.81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5000公顷,城镇人口50万人,人均100平方米。规划期内,邓州市城区重点向东、向南发展,兼顾向北发展。
邓州市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340公顷。
二、南召县
(一)产业定位
南召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食用菌、绢丝毯、水产养殖、经济林、柞蚕、畜牧六大主导产业为主的小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南召县耕地保有量为31297.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600公顷,园地面积7635.40公顷,林地面积197157.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543.26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82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300公顷,补充耕地500公顷。
(三)南召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769.87公顷,城镇人口6.09万人,人均126.45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883.87公顷,城镇人口7.49万人,人均118.02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1244.67公顷,城镇人口12.83万人,人均97平方米。规划期内,南召县城区主要以向南发展为主,适当向西、向北发展。
南召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142.44公顷。
三、方城县
(一)产业定位
方城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机械、纺织、冶金、轻工粮油加工、矿石采选等主导产业为主的中等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方城县耕地保有量为109506.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6500公顷,园地面积3690.70公顷,林地面积43134.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2381.17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9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310公顷,补充耕地350公顷。
(三)方城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416公顷,城镇人口11.8万人,人均120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615公顷,城镇人口16.05万人,人均98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1993公顷,城镇人口19.9万人,人均100平方米。规划期内,方城县城区主要以高速以南,向西跨河发展,东到干僵河,适当南延为主。
方城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173公顷。
四、西峡县
(一)产业定位
西峡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医药制造、冶金建材、汽车配件铸造、农副产品加工四大工业为主的小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西峡县耕地保有量为21932.3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200公顷,园地面积17283.03公顷,林地面积269813.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383.21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2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400公顷,补充耕地400公顷。
(三)西峡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276公顷,城镇人口8.2万人,人均155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696公顷,城镇人口15.7万人,人均108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825公顷,城镇人口28.25万人,人均100平方米。规划期内,西峡县城区重点向北发展。
西峡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465公顷。
五、镇平县
(一)产业定位
镇平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玉雕、丝绸、烙画、地毯、皮毛加工等几大产业为主的中等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镇平县耕地保有量为78604.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8400公顷,园地面积1743.56公顷,林地面积17638.0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7003.60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8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390公顷,补充耕地400公顷。
(三)镇平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583.05公顷,城镇人口13.80万人,人均115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818.23公顷,城镇人口16.45万人,人均111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688.39公顷,城镇人口28.01万人,人均95平方米。规划期内,镇平县城区遵循“东拓、西进、南延、西北扩”的发展放向,以向东、向西发展为主,同时向北沿207两侧发展,向南适当发展,远期逐渐与西部的产业集聚区合拢,形成“北工南居”的基本格局。
镇平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331.60公顷。
六、内乡县
(一)产业定位
内乡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制浆造纸、精细化工、冶金建材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四大产业为主的小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内乡县耕地保有量为62884.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420公顷,园地面积3406.98公顷,林地面积125648.8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487.71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5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360公顷,补充耕地350公顷。
(三)内乡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392.6公顷,城镇人口11.21万人,人均124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694.63公顷,城镇人口14.69万人,人均115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129.25公顷,城镇人口21.29万人,人均100平方米。规划期内,内乡县城区主要向西,向南发展,适度向北发展。
内乡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221公顷。
七、淅川县
(一)产业定位
淅川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机械、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电力产业等几大产业为主的小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淅川县耕地保有量为63705.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000公顷,园地面积3392.31公顷,林地面积88264.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4509.32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3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328公顷,补充耕地150公顷。
(三)淅川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228.24公顷,城镇人口10.03万人,人均122平方米;2010年中心城区规模1417.40公顷,城镇人口11.32万人,人均115平方米;2020年中心城区规模1668.51公顷,城镇人口16.51万人,人均98平方米。规划期内,淅川以东南方向及鹳河中段沿线为主要发展方向,东南方向依托工业大道和规划东环路发展,鹳河沿线结合滨河路建设和上九路进行新区开发。
淅川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132公顷。
八、社旗县
(一)产业定位
社旗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酿酒、医药、化工、淀粉、皮革和农副产品加工等几大产业为主的小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社旗县耕地保有量为84860.8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4080公顷,园地面积535.51公顷,林地面积6293.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244.07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83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240公顷,补充耕地580公顷。
(三)社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402公顷,城镇人口10.69万人,人均131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538公顷,城镇人口13.8万人,人均111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074公顷,城镇人口21.01万人,人均99平方米。规划期内,社旗县城区主要向西,向南发展。
社旗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201公顷。
九、唐河县
(一)产业定位
唐河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机械、纺织、化工、建材、轻工、食品六大支柱产业为主的中等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唐河县耕地保有量为145280.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6675公顷,园地面积4294.03公顷,林地面积19207.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6819.28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9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480公顷,补充耕地850公顷。
(三)唐河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1721公顷,城镇人口15万人,人均115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906.67公顷,城镇人口17.45万人,人均109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570公顷,城镇人口25.65万人,人均100平方米。规划期内,唐河县城区主要向南,向东发展,适度向南发展。
唐河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255公顷。
十、新野县
(一)产业定位
新野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棉纺织、建材、化工、轻工四大支持产业为为主的中等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新野县耕地保有量为68809.1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0800公顷,园地面积2132.79公顷,林地面积3779.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033.16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1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440公顷,补充耕地790公顷。
(三)新野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2080公顷,城镇人口14万人,人均148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2230公顷,城镇人口22万人,人均98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2890公顷,城镇人口28.9万人,人均100平方米。规划期内,新野县城区主要跨白河向西发展,东西兼顾、协调发展。
新野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242公顷。
十一、桐柏县
(一)产业定位
桐柏县规划期内将发展成为以金银、碱化工、机械电器、非金属、石材、农林特产品加工六大支柱产业为主的小城市。
(二)主要土地利用指标
规划期末,桐柏县耕地保有量为46055.4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200公顷,园地面积7687.04公顷,林地面积88175.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854.04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40公顷;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310公顷,补充耕地600公顷。
(三)桐柏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005年城区规模787公顷,城镇人口6.87万人,人均115平方米;2010年城区规模1032公顷,城镇人口9.44万人,人均109平方米;2020年城区规模1400公顷,城镇人口14.35万人,人均98平方米。规划期内,桐柏县城区主要向东向北发展为主。
桐柏县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183公顷。
(南阳市各县市区规划指标分解详见附表二~九、附表二十一)
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的共识,落实市、县、乡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的土地规划符合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合理性的论证审查。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充分发挥规划对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的调控作用,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对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分类编制计划、分别考核。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严格控制城镇规划区内年度用地审批的规模和范围。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监管,以实际用地作为考核计划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用地指标。实行土地计划年底调剂制度,促使部分地方富余的土地计划向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地方倾斜。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土地规划的动态监管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县、乡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节约集约用地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
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加大对超出补充耕地义务量以外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开发等支出。
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按照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标准,强化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效益的调查监测。
制定各行业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运用市场准入门槛、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探索建立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
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地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强土地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形成批、供、用、补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确立土地整理区域等方面应充分体现民众意愿。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把贯彻和执行土地规划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一、本规划由国务院审查批准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二、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组成,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表
(一)南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分解表
1、南阳市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附表二);
2、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新增城乡用地规模表(附表三);
3、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表(附表四);
4、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城乡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五);
5、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指标分解表(附表六);
6、规划近期南阳市各县(市、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面积和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附表七);
7、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园地指标分解表(附表八);
8、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林地指标分解表(附表九);
(二)规划报告有关附表
1、2005年南阳市土地规划基数分类面积汇总表(附表一);
2、南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十);
3、南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十一);
4、南阳市各县(市、区)耕地调整面积表(附表十二);
5、南阳市各县(市、区)基本农田调整及核减面积表(附表十三);
6、南阳市基本农田集中区统计表(附表十四);
7、南阳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统计表(附表十五);
8、南阳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统计表(附表十六);
9、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段)建设统计表(附表十七);
10、南阳市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统计表(附表十八);
11、南阳市交通工程建设统计表(附表十九);
12、南阳市能源建设工程规划占用表(附表二十);
13、南阳市各县(市、区)规划指标分解表(附表二十一);
14、各区范围及重点区域(附表二十二);
15、南阳市国家、省级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附表二十三);
16、南阳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水源保护地统计表(附表二十四)。
附表一 |
|||||||||||||||
2005年南阳市土地规划基数分类面积汇总表 |
|||||||||||||||
单位:公顷;%(0.00) |
|||||||||||||||
权属 |
合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小计 |
城乡 |
交通水 |
其他 |
小计 |
水域 |
滩涂沼泽 |
自然保留地 |
||
1 |
11 |
12 |
13 |
14 |
15 |
2 |
21 |
22 |
23 |
3 |
31 |
32 |
33 |
||
宛城区 |
97006.22 |
76443.53 |
63479.29 |
1029.54 |
1480.19 |
0.83 |
10453.68 |
15537.70 |
13739.31 |
1551.52 |
246.87 |
5024.99 |
1163.26 |
2389.20 |
1472.53 |
卧龙区 |
101757.27 |
76448.60 |
57101.00 |
1666.85 |
10574.44 |
6.64 |
7099.67 |
16711.32 |
13989.97 |
2429.70 |
291.65 |
8597.35 |
1231.65 |
3129.70 |
4236.00 |
邓州市 |
236965.29 |
197212.86 |
162953.89 |
1928.88 |
3313.59 |
114.02 |
28902.48 |
31948.89 |
29345.98 |
2269.94 |
332.97 |
7803.54 |
2839.56 |
2278.34 |
2685.64 |
南召县 |
293313.87 |
234833.48 |
31091.70 |
7182.35 |
190467.14 |
0.00 |
6092.29 |
17851.22 |
11303.26 |
6112.91 |
435.05 |
40629.17 |
1743.37 |
12340.28 |
26545.52 |
方城县 |
254181.97 |
170381.62 |
109506.97 |
3050.70 |
36644.71 |
33.42 |
21145.82 |
25172.47 |
22281.17 |
2234.23 |
657.07 |
58627.88 |
3282.45 |
6062.05 |
49283.38 |
西峡县 |
344690.73 |
305794.87 |
21932.39 |
16953.03 |
262932.71 |
47.61 |
3929.13 |
8536.84 |
6883.21 |
1633.22 |
20.41 |
30359.02 |
1915.97 |
3255.30 |
25187.75 |
镇平县 |
149029.77 |
100139.26 |
78604.79 |
1413.56 |
11638.01 |
0.00 |
8482.90 |
19024.91 |
16753.59 |
2063.40 |
207.92 |
29865.60 |
539.30 |
2388.32 |
26937.98 |
内乡县 |
230125.58 |
187989.24 |
62884.13 |
3076.98 |
118948.89 |
56.95 |
3022.29 |
13238.83 |
11287.71 |
1628.30 |
322.82 |
28897.51 |
1762.61 |
2857.27 |
24277.63 |
淅川县 |
281812.38 |
164309.86 |
63705.75 |
2682.31 |
81664.31 |
3650.65 |
12606.84 |
52633.49 |
14309.32 |
38207.10 |
117.07 |
64869.03 |
1801.62 |
4227.06 |
58840.35 |
社旗县 |
115158.95 |
100121.47 |
84060.84 |
501.51 |
3903.22 |
647.79 |
11008.11 |
12250.44 |
11204.07 |
606.28 |
440.09 |
2787.04 |
1192.55 |
898.21 |
696.28 |
唐河县 |
249684.26 |
187301.28 |
143280.11 |
3994.03 |
15537.71 |
0.00 |
24489.43 |
30362.08 |
26779.28 |
3031.36 |
551.44 |
32020.90 |
2309.18 |
11533.52 |
18178.20 |
新野县 |
105635.69 |
81045.98 |
67809.12 |
2042.79 |
1059.54 |
0.00 |
10134.53 |
16375.59 |
14983.16 |
1239.49 |
152.94 |
8214.12 |
2060.45 |
4895.73 |
1257.94 |
桐柏县 |
191507.38 |
145082.77 |
45755.48 |
7337.04 |
81595.60 |
0.00 |
10394.65 |
14187.52 |
11664.04 |
2111.17 |
412.31 |
32237.09 |
4124.74 |
712.46 |
27399.89 |
南阳市 |
2650869.36 |
2027104.82 |
992165.46 |
52859.57 |
819760.06 |
4557.91 |
157761.82 |
273831.30 |
204524.07 |
65118.62 |
4188.61 |
349933.24 |
25966.71 |
56967.44 |
266999.09 |
百分比 |
100 |
76.47 |
37.43 |
1.99 |
30.92 |
0.17 |
5.95 |
10.33 |
7.72 |
2.46 |
0.16 |
13.2 |
0.98 |
2.15 |
10.07 |
附表二 |
||||
南阳市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 |
耕地保有量指标 |
基本农田 |
|
2010年 |
2020年 |
|||
宛城区 |
63479.29 |
60729 |
60679 |
48770 |
卧龙区 |
57101.00 |
54551 |
54501 |
40255 |
邓州市 |
162953.89 |
163353 |
163153 |
144100 |
南召县 |
31091.70 |
31191 |
30991 |
26600 |
方城县 |
109506.97 |
109706 |
109506 |
96500 |
西峡县 |
21932.39 |
22132 |
21932 |
18200 |
镇平县 |
78604.79 |
78804 |
78604 |
68400 |
内乡县 |
62884.13 |
62290 |
62290 |
55420 |
淅川县 |
63705.75 |
63240 |
63040 |
54000 |
社旗县 |
84060.84 |
84560 |
84360 |
74080 |
唐河县 |
143280.11 |
145480 |
145280 |
126675 |
新野县 |
67809.12 |
68709 |
68509 |
60800 |
桐柏县 |
45755.48 |
46255 |
46055 |
39200 |
南阳市 |
992165.46 |
991000 |
988900.00 |
853000 |
附表三 |
|||
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新增城乡用地规模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6-2010年新增城乡规模 |
2011-2020年新增城乡规模 |
2006-2020年新增城乡规模 |
宛城区 |
990 |
1910 |
2900 |
卧龙区 |
750 |
1550 |
2300 |
邓州市 |
130 |
60 |
190 |
南召县 |
83 |
157 |
240 |
方城县 |
34 |
66 |
100 |
西峡县 |
170 |
330 |
500 |
镇平县 |
85 |
165 |
250 |
内乡县 |
66 |
134 |
200 |
淅川县 |
66 |
134 |
200 |
社旗县 |
16 |
24 |
40 |
唐河县 |
-18 |
58 |
40 |
新野县 |
26 |
24 |
50 |
桐柏县 |
102 |
88 |
190 |
南阳市 |
2500 |
4700 |
7200 |
附表四 |
|||
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6-2010年新增城镇工矿规模 |
2011-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规模 |
2006-2020年新增城镇工矿规模 |
宛城区 |
1020 |
2410 |
3430(含中心城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2900公顷) |
卧龙区 |
800 |
2030 |
2830(含中心城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2300公顷) |
邓州市 |
410 |
1080 |
1490 |
南召县 |
163 |
657 |
820 |
方城县 |
174 |
916 |
1090 |
西峡县 |
250 |
1070 |
1320 |
镇平县 |
315 |
1065 |
1380 |
内乡县 |
386 |
564 |
950 |
淅川县 |
196 |
734 |
930 |
社旗县 |
166 |
654 |
820 |
唐河县 |
232 |
858 |
1090 |
新野县 |
186 |
824 |
1010 |
桐柏县 |
202 |
738 |
940 |
机动指标 |
400 |
400 |
|
南阳市 |
4500 |
14000 |
18500 |
附表五 |
||||||
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城乡用地规模指标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城乡用地规模 |
2010年城乡用地规模 |
2020年城乡用地规模 |
|||
小计 |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
小计 |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
小计 |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
|
宛城区 |
13739.31 |
5309.71 |
14729.31 |
6329.71 |
16639.31 |
8739.71 |
卧龙区 |
13989.97 |
5480.64 |
14739.97 |
6280.64 |
16289.97 |
8310.64 |
邓州市 |
29345.98 |
6117.95 |
29475.98 |
6527.95 |
29535.98 |
7607.95 |
南召县 |
11303.26 |
3108.69 |
11386.26 |
3271.69 |
11543.26 |
3928.69 |
方城县 |
22281.17 |
4062.65 |
22315.17 |
4236.65 |
22381.17 |
5152.65 |
西峡县 |
6883.21 |
1976.01 |
7053.21 |
2226.01 |
7383.21 |
3296.01 |
镇平县 |
16753.59 |
3563.47 |
16838.59 |
3878.47 |
17003.59 |
4943.47 |
内乡县 |
11287.71 |
2162.53 |
11353.71 |
2548.53 |
11487.71 |
3112.53 |
淅川县 |
14309.32 |
2858.39 |
14375.32 |
3054.39 |
14509.32 |
3788.39 |
社旗县 |
11204.07 |
2059.47 |
11220.07 |
2225.47 |
11244.07 |
2879.47 |
唐河县 |
26779.28 |
5105.58 |
26761.28 |
5337.58 |
26819.28 |
6195.58 |
新野县 |
14983.16 |
2776.07 |
15009.16 |
2962.07 |
15033.16 |
3786.07 |
桐柏县 |
11664.04 |
2817.56 |
11766.04 |
3019.56 |
11854.04 |
3757.56 |
南阳市 |
204524.07 |
47398.73 |
207024.07 |
51898.73 |
211724.07 |
65898.73 |
附表六 |
||||
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指标分解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农村居民点面积 |
2006-201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 |
2011-202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 |
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 |
宛城区 |
8429.60 |
30 |
700 |
730 |
卧龙区 |
8509.33 |
50 |
680 |
730 |
邓州市 |
23228.03 |
280 |
1020 |
1300 |
南召县 |
8194.57 |
80 |
500 |
580 |
方城县 |
18218.52 |
140 |
850 |
990 |
西峡县 |
4907.20 |
80 |
740 |
820 |
镇平县 |
13190.12 |
230 |
900 |
1130 |
内乡县 |
9125.18 |
320 |
430 |
750 |
淅川县 |
11450.93 |
130 |
600 |
730 |
社旗县 |
9144.60 |
150 |
630 |
780 |
唐河县 |
21673.70 |
250 |
800 |
1050 |
新野县 |
12207.09 |
160 |
800 |
960 |
桐柏县 |
8846.47 |
100 |
650 |
750 |
南阳市 |
157125.34 |
2000 |
9300 |
11300 |
附表七 |
|||||||||
规划近期南阳市各县(市、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面积和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补充耕地 |
||||||
2006~2010年 |
2011~2020年 |
2006~2020年 |
2006~2010年 |
2011~2020年 |
2006~2020年 |
2006~2010年 |
2011~2020年 |
2006~2020年 |
|
宛城区 |
1051 |
1813 |
2864 |
734 |
1630 |
2364 |
200 |
480 |
680 |
卧龙区 |
1383 |
2453 |
3836 |
1066 |
2260 |
3326 |
200 |
470 |
670 |
邓州市 |
640 |
1100 |
1740 |
630 |
580 |
1210 |
934 |
1023 |
1957 |
南召县 |
400 |
810 |
1210 |
300 |
530 |
830 |
500 |
920 |
1420 |
方城县 |
510 |
930 |
1440 |
310 |
780 |
1090 |
350 |
1100 |
1450 |
西峡县 |
480 |
850 |
1330 |
400 |
520 |
920 |
400 |
660 |
1060 |
镇平县 |
520 |
930 |
1450 |
390 |
620 |
1010 |
400 |
960 |
1360 |
内乡县 |
480 |
860 |
1340 |
360 |
560 |
920 |
350 |
920 |
1270 |
淅川县 |
540 |
990 |
1530 |
328 |
732 |
1060 |
150 |
1060 |
1210 |
社旗县 |
420 |
770 |
1190 |
240 |
580 |
820 |
580 |
780 |
1360 |
唐河县 |
590 |
990 |
1580 |
480 |
610 |
1090 |
850 |
890 |
1740 |
新野县 |
590 |
1050 |
1640 |
440 |
600 |
1040 |
790 |
900 |
1690 |
桐柏县 |
430 |
820 |
1250 |
320 |
540 |
860 |
600 |
900 |
1500 |
南阳市 |
8034 |
14366 |
22400 |
5998 |
10542 |
16540 |
6304 |
11063 |
17367 |
附表八 |
||||
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园地指标分解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 |
2006-2010年新增园地情况 |
2011-2020年新增园地情况 |
2006-2020年新增园地情况 |
宛城区 |
1029.54 |
24 |
30 |
54 |
卧龙区 |
1666.85 |
42 |
50 |
92 |
邓州市 |
1928.88 |
40 |
50 |
90 |
南召县 |
7182.35 |
200 |
250 |
450 |
方城县 |
3050.70 |
290 |
350 |
640 |
西峡县 |
16953.03 |
150 |
180 |
330 |
镇平县 |
1413.56 |
150 |
180 |
330 |
内乡县 |
3076.98 |
140 |
190 |
330 |
淅川县 |
2682.31 |
320 |
390 |
710 |
社旗县 |
501.51 |
14 |
20 |
34 |
唐河县 |
3994.03 |
130 |
170 |
300 |
新野县 |
2042.79 |
40 |
50 |
90 |
桐柏县 |
7337.04 |
160 |
190 |
350 |
南阳市 |
52859.57 |
1700 |
2100 |
3800 |
附表九 |
||||
规划期间南阳市各县(市、区)林地指标分解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 |
2006-2010年新增林地情况 |
2011-2020年新增林地情况 |
2006-2020年新增林地情况 |
宛城区 |
1480.19 |
230 |
420 |
650 |
卧龙区 |
10574.44 |
160 |
350 |
510 |
邓州市 |
3313.59 |
970 |
1750 |
2720 |
南召县 |
190467.14 |
1770 |
4920 |
6690 |
方城县 |
36644.71 |
2330 |
4160 |
6490 |
西峡县 |
262932.71 |
2650 |
4230 |
6880 |
镇平县 |
11638.01 |
2500 |
3500 |
6000 |
内乡县 |
118948.89 |
2000 |
4700 |
6700 |
淅川县 |
81664.31 |
2200 |
4400 |
6600 |
社旗县 |
3903.22 |
720 |
1670 |
2390 |
唐河县 |
15537.71 |
1310 |
2360 |
3670 |
新野县 |
1059.54 |
1470 |
1250 |
2720 |
桐柏县 |
81595.60 |
2590 |
3990 |
6580 |
南阳市 |
819760.06 |
20900.00 |
37700.00 |
58600.00 |
附表十 |
||||||||||||||
南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
指标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
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992165.46 |
991000 |
988900 |
约束性 |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864000 |
853000 |
853000 |
约束性 |
||||||||||
园地面积 |
52859.57 |
54559.57 |
56659.57 |
预期性 |
||||||||||
林地面积 |
819760.06 |
840660.06 |
878360.06 |
预期性 |
||||||||||
牧草地面积 |
4557.91 |
4557.91 |
4557.91 |
预期性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73831.3 |
282731.3 |
300831.3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04524.07 |
207024.07 |
211724.07 |
约束性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7398.73 |
51898.73 |
65898.73 |
预期性 |
||||||||||
农村居民点 |
157125.34 |
155125.34 |
145825.34 |
预期性 |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69307.23 |
75707.23 |
89107.23 |
预期性 |
||||||||||
二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8900 |
27000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8034 |
22400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5998 |
16540 |
约束性 |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 |
6304 |
17367 |
约束性 |
||||||||||
三、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158 |
130 |
108 |
约束性 |
||||||||||
注:1.2005年现状数是转换后的土地规划基数。 |
||||||||||||||
附表十一 |
||||||||||||||
南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
单位:公顷;% |
||||||||||||||
年份 |
2005年规划基数 |
期间增减 |
2010年 |
期间增减 |
2020年 |
|||||||||
面积(1) |
百分比 |
面积(2) |
百分比 |
面积(3) |
百分比 |
|||||||||
农用地 |
合计 |
2027104.82 |
76.47 |
17220.60 |
2044325.42 |
77.12 |
40910.60 |
2068015.42 |
78.01 |
|||||
耕地 |
992165.46 |
37.43 |
-1165.46 |
991000 |
37.38 |
-3265.46 |
988900 |
37.30 |
||||||
园地 |
52859.57 |
1.99 |
1700.00 |
54559.57 |
2.06 |
3800.00 |
56659.57 |
2.14 |
||||||
林地 |
819760.06 |
30.92 |
20900.00 |
840660.06 |
31.71 |
58600.00 |
878360.06 |
33.13 |
||||||
牧草地 |
4557.91 |
0.17 |
0.00 |
4557.91 |
0.17 |
0.00 |
4557.91 |
0.17 |
||||||
其他农用地 |
157761.82 |
5.95 |
-4213.94 |
153547.88 |
5.79 |
-18223.94 |
139537.88 |
5.26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273831.3 |
10.33 |
8900.00 |
282731.3 |
10.67 |
27000.00 |
300831.3 |
11.35 |
|||||
城乡建 |
城镇工矿 |
47398.73 |
1.79 |
4500.00 |
51898.73 |
1.96 |
18500.00 |
65898.73 |
2.49 |
|||||
农村居民点 |
157125.34 |
5.93 |
-2000.00 |
155125.34 |
5.85 |
-11300.00 |
145825.34 |
5.50 |
||||||
小计 |
204524.07 |
7.72 |
2500.00 |
207024.07 |
7.81 |
7200.00 |
211724.07 |
7.99 |
||||||
交通水利用地 |
65118.62 |
2.46 |
6000.00 |
71118.62 |
2.68 |
19000.00 |
84118.62 |
3.17 |
||||||
其他建设用地 |
4188.61 |
0.16 |
400.00 |
4588.61 |
0.17 |
800.00 |
4988.61 |
0.19 |
||||||
未利用地 |
合计 |
349933.24 |
13.2 |
-26120.60 |
323812.64 |
12.22 |
-67910.60 |
282022.64 |
10.64 |
|||||
水域 |
25966.71 |
0.98 |
0.00 |
25966.71 |
0.98 |
0.00 |
25966.71 |
0.98 |
||||||
滩涂沼泽 |
56967.44 |
2.15 |
-3020.60 |
53946.84 |
2.04 |
-5010.60 |
51956.84 |
1.96 |
||||||
自然保留地 |
266999.09 |
10.07 |
-23100.00 |
243899.09 |
9.20 |
-62900.00 |
204099.09 |
7.70 |
||||||
总计 |
2650869.36 |
100 |
0.00 |
2650869.36 |
100.00 |
0.00 |
2650869.36 |
100 |
附表十二 |
|||||
南阳市各县(市、区)耕地调整面积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 |
2005~2010年增减 |
2010年 |
2005~2020年增减 |
2020年 |
宛城区 |
63479.29 |
-2750.29 |
60729 |
-2800.29 |
60679 |
卧龙区 |
57101.00 |
-2550.00 |
54551 |
-2600.00 |
54501 |
邓州市 |
162953.89 |
399.11 |
163353 |
199.11 |
163153 |
南召县 |
31091.70 |
99.30 |
31191 |
-100.70 |
30991 |
方城县 |
109506.97 |
199.03 |
109706 |
-0.97 |
109506 |
西峡县 |
21932.39 |
199.61 |
22132 |
-0.39 |
21932 |
镇平县 |
78604.79 |
199.21 |
78804 |
-0.79 |
78604 |
内乡县 |
62884.13 |
-594.13 |
62290 |
-594.13 |
62290 |
淅川县 |
63705.75 |
-465.75 |
63240 |
-665.75 |
63040 |
社旗县 |
84060.84 |
499.16 |
84560 |
299.16 |
84360 |
唐河县 |
143280.11 |
2199.89 |
145480 |
1999.89 |
145280 |
新野县 |
67809.12 |
899.88 |
68709 |
699.88 |
68509 |
桐柏县 |
45755.48 |
499.52 |
46255 |
299.52 |
46055 |
南阳市 |
992165.46 |
-1165.46 |
991000.00 |
-3265.46 |
988900.00 |
附表十三 |
||||||||
南阳市各县(市、区)基本农田调整及核减面积表 |
||||||||
单位:公顷 |
||||||||
单位 |
上轮规 |
调出面积(-) |
调出比例 |
调入面积(+) |
调入比例 |
新一轮 |
核减 指标(-) |
调出(-)调入(+)增减 |
宛城区 |
53320 |
-911.72 |
1.71% |
911.72 |
1.71% |
48770 |
-4550.00 |
0.00 |
卧龙区 |
44255 |
-2206.40 |
4.99% |
2206.40 |
4.99% |
40255 |
-4000.00 |
0.00 |
邓州市 |
145000 |
-6749.56 |
4.65% |
5849.56 |
4.03% |
144100 |
-900.00 |
|
南召县 |
26020 |
-116.68 |
0.45% |
696.68 |
2.68% |
26600 |
580.00 |
|
方城县 |
98000 |
-4770.79 |
4.87% |
3270.79 |
3.34% |
96500 |
-1500.00 |
|
西峡县 |
18820 |
-620.00 |
3.29% |
0.00 |
0.00% |
18200 |
-620.00 |
|
镇平县 |
69000 |
-3109.92 |
4.51% |
2509.92 |
3.64% |
68400 |
-600.00 |
|
内乡县 |
57000 |
-571.65 |
1.00% |
441.65 |
0.77% |
55420 |
-1450.00 |
-130.00 |
淅川县 |
55000 |
-1750.30 |
3.18% |
1750.30 |
3.18% |
54000 |
-1000.00 |
0.00 |
社旗县 |
72585 |
-1763.34 |
2.43% |
3258.34 |
4.49% |
74080 |
1495.00 |
|
唐河县 |
125000 |
-4305.04 |
3.44% |
5980.04 |
4.78% |
126675 |
1675.00 |
|
新野县 |
61000 |
-1591.65 |
2.61% |
1391.65 |
2.28% |
60800 |
-200.00 |
|
桐柏县 |
39000 |
-1170.19 |
3.00% |
1370.19 |
3.51% |
39200 |
200.00 |
|
南阳市 |
864000 |
-29637.24 |
3.43% |
29637.24 |
3.43% |
853000 |
-11000.00 |
0.00 |
附表十四 |
||||
南阳市基本农田集中区统计表 |
||||
单位:公顷 |
||||
单位名称 |
土地总面积 |
耕地 |
基本农田 |
涉及乡(镇) |
宛城区 |
77604.98 |
63479.29 |
48770 |
包括白河镇、茶庵乡、新店乡、瓦店镇、溧河乡、金华乡、黄台岗镇、环城乡、红泥湾镇、汉冢乡、官庄镇和高庙乡等12乡镇。 |
卧龙区 |
81405.82 |
57101.00 |
40255 |
包括青华镇、陆营镇、安皋镇、蒲山镇、石桥镇、潦河镇、英庄镇、王村乡、七里园乡、谢庄乡和龙兴乡等11个乡镇。 |
唐河县 |
249684.26 |
143280.11 |
126675 |
包括黑龙镇、王集乡、龙潭镇、源潭镇、城关镇、苍台镇、少拜寺镇、城郊乡、祁仪乡、郭滩镇、昝岗乡、毕店镇、古城乡、张店镇、桐寨铺镇、上屯乡、桐河乡、马振抚乡、大河屯镇和湖阳镇等20个乡镇。 |
新野县 |
105635.69 |
67809.12 |
60800 |
包括沙堰镇、新甸铺镇、五星镇、施庵镇、歪子镇、溧河铺镇、王集镇、城郊乡、前高庙乡、樊集乡、上庄乡和上港乡等12乡镇。 |
社旗县 |
105635.69 |
84060.84 |
74080 |
包括郝寨镇、兴隆镇、桥头乡、青台乡、饶良镇李店乡、丁庄乡、唐庄乡、下洼乡、田庄乡、陌陂乡、太和乡、苗店乡、城郊乡、晋庄乡、大冯营乡、朱集乡等17个乡镇。 |
邓州市 |
236965.29 |
162953.89 |
144100 |
包括白牛乡、城郊乡、罗庄镇、九龙乡、文渠乡、张村镇、元庄乡、张楼乡、穰东镇、十林镇、赵集镇、裴营乡、夏集乡、龙堰乡、腰店乡、都司镇、高集乡、急滩镇、林扒镇、刘集镇、陶营乡、构林镇、孟楼镇、彭桥镇、桑庄镇、小杨营乡、等26个乡镇。 |
方城县 |
203345.58 |
109506.97 |
82025 |
包括城关镇、博望镇、独树镇、赵河镇、广阳镇、小史店镇、券桥乡、二郎庙乡、古庄店乡、柳河乡、杨楼乡、杨集乡、清河乡、四里店乡和袁店回族乡等15个乡镇。 |
桐柏县 |
38301.48 |
45755.48 |
11760 |
包括安棚乡、埠江镇、平氏镇和新集乡等4个乡镇。 |
镇平县 |
119223.82 |
78604.79 |
61560 |
包括晁坡镇、侯集镇、贾宋镇、石佛寺镇、老庄镇、卢医镇、枣园镇、遮山镇、高丘镇、曲屯镇、杨营镇、马庄乡、柳泉铺乡、张林乡、王岗乡、安字营乡、彭营乡和郭庄回族乡等18个乡镇。 |
内乡县 |
138075.35 |
62884.13 |
44336 |
包括湍东镇、灌涨镇、师岗镇、赤眉镇、瓦亭镇、赵店镇、大桥乡、王店镇和余关乡等9个乡镇。 |
合计 |
1355877.94 |
875435.62 |
694361 |
—— |
附表十五 |
||||||
南阳市各县(市、区)农村居民点减少面积统计表 |
||||||
单位:公顷 |
||||||
县(市、区) |
2005年农村 |
2020年农村 |
整治面积 |
涉及乡(镇) |
||
2006-2020年 |
2006-2010年 |
2011-2020年 |
||||
宛城区 |
8429.60 |
7699.60 |
-730.00 |
-30.00 |
-700.00 |
包括瓦店镇、官庄镇、红泥湾镇、黄台岗镇、新店乡、汉冢乡、金华乡、溧河乡、高庙乡和茶庵乡等10乡镇。 |
卧龙区 |
8509.33 |
7779.33 |
-730.00 |
-50.00 |
-680.00 |
包括青华镇、陆营镇、安皋镇、蒲山镇、石桥镇、潦河镇、英庄镇、七里园乡、谢庄乡和龙兴乡等10个乡镇。 |
邓州市 |
23228.03 |
21928.03 |
-1300.00 |
-280.00 |
-1020.00 |
包括白牛乡、张村镇、张楼乡、穰东镇、赵集镇、裴营乡、夏集乡、龙堰乡、腰店乡、都司镇、高集乡、急滩镇、林扒镇、刘集镇、陶营乡、构林镇、孟楼镇、彭桥镇、桑庄镇和小杨营乡等20个乡镇。 |
南召县 |
8194.57 |
7614.57 |
-580.00 |
-80.00 |
-500.00 |
包括皇后乡、乔端镇、小店乡、南河店镇、云阳镇、皇路店镇、城郊乡、白土岗镇、四棵树乡、板山坪镇、留山镇、崔庄乡、城关镇、马市坪乡、石门乡和太山庙乡等16个乡镇。 |
方城县 |
18218.52 |
17228.52 |
-990.00 |
-140.00 |
-850.00 |
包括博望镇、独树镇、赵河镇、广阳镇、小史店镇、券桥乡、二郎庙乡、古庄店乡、柳河乡、杨楼乡、杨集乡、清河乡、四里店乡和袁店回族乡等14个乡镇。 |
西峡县 |
4907.20 |
4087.20 |
-820.00 |
-80.00 |
-740.00 |
包括双龙镇、回车镇、军马河乡、田关乡、阳城乡、西坪镇、丹水镇、石界河乡、五里桥乡、重阳乡、二郎平乡、桑坪镇、米坪镇、丁河镇、太平镇、寨根乡和陈阳乡等17等乡镇。 |
镇平县 |
13190.12 |
12060.12 |
-1130.00 |
-230.00 |
-900.00 |
包括晁坡镇、侯集镇、贾宋镇、石佛寺镇、老庄镇、卢医镇、枣园镇、遮山镇、高丘镇、曲屯镇、杨营镇、马庄乡、柳泉铺乡、张林乡、王岗乡、安字营乡、彭营乡和郭庄回族乡等18个乡镇。 |
内乡县 |
9125.18 |
8375.18 |
-750.00 |
-320.00 |
-430.00 |
包括湍东镇、灌涨镇、师岗镇、赤眉镇、瓦亭镇、赵店镇、大桥乡、王店镇和余关乡等9个乡镇。 |
淅川县 |
11450.93 |
10720.93 |
-730.00 |
-130.00 |
-600.00 |
包括厚坡镇、仓房乡、大石桥乡、黄庄乡、金河镇、九重镇、老城镇、毛堂乡、上集乡、盛湾乡、寺湾镇、滔河乡、西簧乡和香花镇等14个乡镇。 |
社旗县 |
9144.60 |
8364.60 |
-780.00 |
-150.00 |
-630.00 |
包括郝寨镇、兴隆镇、桥头乡、青台乡、饶良镇李店乡、丁庄乡、唐庄乡、下洼乡、田庄乡、陌陂乡、太和乡、苗店乡、城郊乡、晋庄乡、大冯营乡、朱集乡等17个乡镇。 |
唐河县 |
21673.70 |
20623.70 |
-1050.00 |
-250.00 |
-800.00 |
包括黑龙镇、王集乡、龙潭镇、源潭镇、城关镇、苍台镇、少拜寺镇、城郊乡、祁仪乡、郭滩镇、昝岗乡、毕店镇、古城乡、张店镇、桐寨铺镇、上屯乡、桐河乡、马振抚乡、大河屯镇和湖阳镇等20个乡镇。 |
新野县 |
12207.09 |
11247.09 |
-960.00 |
-160.00 |
-800.00 |
包括沙堰镇、新甸铺镇、五星镇、施庵镇、歪子镇、溧河铺镇、王集镇、城郊乡、前高庙乡、樊集乡、上庄乡和上港乡等12乡镇。 |
桐柏县 |
8846.47 |
8096.47 |
-750.00 |
-100.00 |
-650.00 |
包括城关镇、城郊乡、大河镇、固县镇、淮源镇、黄岗乡、回龙乡、毛集镇、吴城镇、新集乡、月河镇、安棚乡和朱庄镇等14个乡镇。 |
南阳市 |
157125.34 |
145825.34 |
-11300.00 |
-2000 |
-9300.00 |
—— |
附表十六 |
|||||||
南阳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统计表 |
|||||||
单位:平方公里 |
|||||||
序号 |
名称 |
合计 |
建成区 |
发展区 |
控制区 |
主导产业 |
备注 |
01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
15.63 |
2.00 |
6.95 |
6.68 |
机电装备、超硬材料 |
与省发改委已对接 |
02 |
内乡县产业集聚区 |
11.11 |
2.11 |
4.00 |
5.00 |
造纸、汽车零部件、肉食加工 |
|
03 |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 |
15.00 |
5.00 |
4.00 |
6.00 |
机械、电子 |
|
04 |
方城县产业集聚区 |
13.68 |
1.00 |
4.00 |
8.68 |
农产品精深加工、多晶硅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 |
|
05 |
社旗县产业集聚区 |
12.35 |
4.35 |
3.00 |
5.00 |
光电产业、纺织服装业、食品加工业 |
|
06 |
新野纺织产业集聚区 |
13.00 |
2.00 |
5.00 |
6.00 |
棉纺业 |
|
07 |
淅川县移民安置循环经济区 |
19.70 |
5.10 |
7.00 |
7.60 |
食品、机械加工和冶金建材 |
|
08 |
桐柏产业集聚区 |
7.90 |
1.70 |
3.20 |
3.00 |
农副产品和机械加工 |
|
09 |
镇平县产业集聚区 |
16.40 |
5.70 |
5.00 |
5.70 |
机电制造及针纺业 |
|
10 |
南阳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
23.81 |
8.75 |
7.03 |
8.03 |
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伏、新能源装备及节能示范等产业 |
|
11 |
邓州市产业集聚区 |
19.00 |
4.00 |
7.00 |
8.00 |
生物工业产业、技术服务平台体系 |
|
12 |
西峡县工业集聚区 |
20.17 |
8.17 |
5.50 |
6.50 |
钢铁及冶金保护材料、汽车配件、中药制药产业 |
|
13 |
南召县城产业集聚区 |
6.30 |
0.80 |
3.00 |
2.50 |
汽配铸造轻纺 |
|
14 |
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 |
14.90 |
1.86 |
6.14 |
6.90 |
光电产业 |
|
合计 |
208.95 |
52.54 |
70.82 |
85.59 |
—— |
附表十七 |
||||||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段)建设统计表 |
||||||
序号 |
项目 |
长度(公里) |
占地(公顷) |
其中:耕地(公顷) |
县(市、区) |
备注 |
01 |
淹没区 |
—— |
13750 |
8405 |
淅川县 |
丹江水库大坝加高后,淹没淅川县的部分乡镇。 |
02 |
主干渠 |
185.3 |
2760 |
2500 |
淅川县、邓州市、镇平县、卧龙区、宛城区及方城县等6个县(市、区)。 |
主干渠涉及南阳市的淅川县、邓州市、镇平县、卧龙区、宛城区及方城县。 |
03 |
受水城区输水渠道 |
138.57 |
139 |
111 |
卧龙区、邓州市、新野县、唐河县、社旗县及方城县等6县(市、区)。 |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阳市境内受水城区有南阳市中心城区、邓州市、新野县、唐河县、社旗县及方城县城区输水渠道。 |
04 |
主干渠绿化带 |
185.3 |
1853 |
1482 |
淅川县、邓州市、镇平县、卧龙区、宛城区及方城县等6个县(市、区)。 |
主干渠绿化带涉及南阳市的淅川县、邓州市、镇平县、卧龙区、宛城区及方城县。 |
05 |
移民安置 |
697 |
669 |
—— |
丹江水库大坝加高后,淅川县库区需搬迁安置农村移民15.6万人,安置在我省的6个省辖市,其中南阳市安置96006人。 |
|
合计 |
—— |
19199 |
13168 |
—— |
—— |
附表十八 |
||||||||||||
南阳市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统计表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县市区 |
工程永久占地规模 |
工程临时占地规模 |
淹没土地规模 |
总用地规模 |
||||
占地规模 |
占用耕地规模 |
占地规模 |
占用耕地规模 |
淹没土地规模 |
淹没耕地规模 |
占用土地规模 |
其中:耕地 |
|||||
一、新建水库 |
61 |
51 |
45 |
41 |
16769 |
5397 |
16830 |
5448 |
||||
1 |
周湾水库 |
新建 |
2010-2015 |
南召县 |
1 |
1 |
3 |
1 |
167 |
67 |
168 |
67 |
2 |
磁塔崖水库 |
新建 |
2010—2020 |
南召县 |
1 |
0 |
1 |
0 |
10 |
1 |
11 |
1 |
3 |
石步河水库 |
新建 |
2009—2012 |
桐柏县 |
2 |
2 |
2 |
2 |
279 |
92 |
281 |
94 |
4 |
铁炉水库 |
新建 |
2010—2020 |
方城县 |
0 |
0 |
1 |
1 |
12 |
2 |
12 |
3 |
5 |
李岗寨水库 |
新建 |
2010—2018 |
西峡县 |
0 |
1 |
11 |
3 |
11 |
3 |
||
6 |
陡沟水库 |
新建 |
2010—2015 |
西峡县 |
1 |
1 |
1 |
40 |
10 |
41 |
10 |
|
7 |
中湾水库 |
新建 |
2010—2020 |
西峡县 |
2 |
2 |
2 |
2 |
31 |
8 |
33 |
10 |
8 |
罗汉山水库 |
新建 |
2010—2020 |
方城县 |
11 |
11 |
10 |
10 |
1500 |
667 |
1511 |
678 |
9 |
伏岗水库 |
新建 |
2010—2020 |
邓州市 |
12 |
12 |
11 |
11 |
4350 |
1933 |
4362 |
1945 |
10 |
秦岗水库 |
新建 |
2010—2020 |
唐河县 |
12 |
12 |
11 |
11 |
9867 |
2467 |
9879 |
2479 |
11 |
虎山二库 |
新建 |
2010—2015 |
唐河县 |
17 |
9 |
2 |
2 |
33 |
24 |
50 |
32 |
12 |
燕山水库 |
新建 |
2008-2010 |
方城县 |
400 |
120 |
400 |
120 |
||||
13 |
北湾水库 |
新建 |
2009—2020 |
内乡县 |
1 |
1 |
71 |
4 |
72 |
5 |
||
二、除险加固水库 |
7 |
6 |
8 |
4 |
7 |
6 |
||||||
14 |
龙王沟水库 |
除险 |
2010—2015 |
卧龙区 |
1 |
1 |
3 |
1 |
1 |
1 |
||
15 |
石门水库 |
除险 |
2010—2015 |
西峡县 |
1 |
1 |
3 |
1 |
1 |
1 |
||
16 |
鸭河水库 |
除险 |
2009—2012 |
南召县 |
4 |
4 |
2 |
2 |
4 |
4 |
||
三、河道治理工程 |
66 |
39 |
106 |
47 |
66 |
39 |
||||||
17 |
唐白河治理二期工程 |
2010—2020 |
宛城等5个县市区 |
66 |
39 |
106 |
47 |
66 |
39 |
|||
四、中小河流治理 |
82 |
82 |
151 |
151 |
82 |
82 |
||||||
18 |
十二里河城区段 |
2009—2012 |
南阳市 |
2 |
2 |
4 |
4 |
2 |
2 |
|||
19 |
沘河源潭段 |
2009—2012 |
唐河县 |
1 |
1 |
3 |
3 |
1 |
1 |
|||
20 |
溧河南阳市城区段 |
2009—2012 |
宛城区 |
0 |
0 |
1 |
1 |
0 |
0 |
|||
21 |
三夹河段 |
2009—2012 |
桐柏县 |
3 |
3 |
4 |
4 |
3 |
3 |
|||
22 |
黄鸭河 |
2009—2012 |
南召县 |
7 |
7 |
16 |
16 |
7 |
7 |
|||
23 |
潦河南阳市卧龙区城区段 |
2009—2012 |
卧龙区 |
3 |
3 |
4 |
4 |
3 |
3 |
|||
24 |
泗水河南阳市卧龙区城区段 |
2009—2012 |
卧龙区 |
3 |
3 |
5 |
5 |
3 |
3 |
|||
25 |
涧河南阳市宛城区段 |
2009—2012 |
宛城区 |
0 |
0 |
1 |
1 |
0 |
0 |
|||
26 |
涧河南阳市新野县段 |
2009—2012 |
新野县 |
1 |
1 |
2 |
2 |
1 |
1 |
|||
27 |
三里河新野县城区段 |
2009—2012 |
新野县 |
4 |
4 |
1 |
1 |
4 |
4 |
|||
28 |
淇河 |
2009—2012 |
西峡县、淅川县 |
3 |
3 |
7 |
7 |
3 |
3 |
|||
29 |
老鹳河 |
2009—2012 |
西峡县、淅川县 |
2 |
2 |
4 |
4 |
2 |
2 |
|||
30 |
湍河内乡县城区段 |
2009—2012 |
内乡县 |
2 |
2 |
6 |
6 |
2 |
2 |
|||
31 |
湍河邓州市城区段 |
2009—2012 |
邓州市 |
4 |
4 |
3 |
3 |
4 |
4 |
|||
32 |
默河 |
2009—2012 |
内乡县 |
1 |
1 |
2 |
2 |
1 |
1 |
|||
33 |
赵河(方城县、社旗县) |
2009—2012 |
方城县、社旗县 |
12 |
12 |
12 |
12 |
12 |
12 |
|||
34 |
潘河 |
2009—2012 |
方城县、社旗县 |
17 |
17 |
21 |
21 |
17 |
17 |
|||
35 |
三里河 |
2009—2012 |
方城县 |
1 |
1 |
2 |
2 |
1 |
1 |
|||
36 |
淇河镇平县城区段 |
2009—2012 |
镇平县 |
2 |
2 |
0 |
0 |
2 |
2 |
|||
37 |
温凉河南阳市城区段 |
2009—2012 |
南阳市 |
3 |
3 |
8 |
8 |
3 |
3 |
|||
38 |
邓州市赵河入湍河口-张井桥段 |
2009—2012 |
邓州市 |
1 |
1 |
5 |
5 |
1 |
1 |
|||
39 |
邓州市赵河张井桥-元庄桥上游 |
2009—2012 |
邓州市 |
2 |
2 |
5 |
5 |
2 |
2 |
|||
40 |
邓州市刁河龙堰桥-张营段 |
2009—2012 |
邓州市 |
2 |
2 |
4 |
4 |
2 |
2 |
|||
41 |
邓州市张营上段 |
2009—2012 |
邓州市 |
2 |
2 |
5 |
5 |
2 |
2 |
|||
42 |
淮河 |
2009—2012 |
桐柏县 |
4.27 |
4.27 |
10.8 |
10.8 |
4 |
4 |
|||
43 |
小草河 |
2009—2012 |
引丹局 |
12 |
12 |
|||||||
44 |
运粮河 |
2009—2012 |
引丹局 |
1 |
1 |
|||||||
五、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工程 |
2009—2012 |
唐河县、邓州和淅川 |
4 |
4 |
11 |
11 |
4 |
4 |
||||
总计 |
219 |
181 |
321 |
255 |
16769 |
5397 |
16989 |
5579 |
附表十九 |
||||||||
南阳市交通工程建设统计表 |
||||||||
交通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标准 |
长度(公里) |
占地(亩) |
占地(公顷) |
其中占用耕地 |
备注 |
高速铁路 |
01 |
郑渝高铁 |
190 |
4275 |
285 |
245 |
||
铁路 |
02 |
宁西铁路扩建(复线) |
346.29 |
11481 |
765 |
556 |
省规 |
|
03 |
宁西铁路与汉丹铁路连接线铁路 |
92.05 |
2071 |
138 |
119 |
|||
04 |
运十铁路 |
72 |
1260 |
84 |
72 |
|||
小计 |
—— |
—— |
700.34 |
19087 |
1272 |
992 |
||
高速公路 |
05 |
内乡至邓州 |
四车道 |
95 |
8390 |
559 |
481 |
省增补规划 |
06 |
侯十高速(南阳段) |
四车道 |
71.05 |
5960 |
397 |
342 |
省规、中部规 |
|
07 |
武西高速(南阳段) |
四车道 |
54 |
5180 |
345 |
297 |
省规 |
|
08 |
二广高速张华岗至新野歪子段 |
四车道 |
31 |
2738 |
183 |
157 |
省增补规划 |
|
09 |
土关垭—陶岔—南阳市高速公路 |
38 |
2850 |
190 |
163 |
|||
小计 |
—— |
—— |
289.05 |
25118 |
1675 |
1440 |
—— |
|
一级公路 |
10 |
尉邓线南阳市至邓州段 |
四车道 |
50.4 |
314 |
21 |
18 |
省规 |
11 |
固西线唐河至镇平段 |
四车道 |
51 |
1570 |
105 |
90 |
省规 |
|
12 |
新南线社旗至南阳段 |
四车道 |
51 |
2220 |
148 |
127 |
省规 |
|
小计 |
—— |
—— |
152.4 |
4104 |
274 |
235 |
—— |
|
机场 |
13 |
南阳机场扩建 |
1387 |
92 |
80 |
省规 |
||
合计 |
—— |
—— |
—— |
46238 |
3082 |
2548 |
—— |
附表二十 |
||||
南阳市能源建设工程规划占用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占地(公顷) |
其中占用耕地 |
备注 |
01 |
南阳市核电 |
200 |
133 |
涉及南召县的石门乡。 |
02 |
天池崖抽水蓄能电站 |
300 |
30 |
涉及南召县的马市坪乡。 |
03 |
鸭河口电厂 |
35 |
28 |
涉及南召县的马市坪乡。 |
04 |
10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 |
10 |
8 |
方城县 |
05 |
500千伏南阳市中变电站 |
8 |
6 |
新野县 |
06 |
220千伏变电站24个 |
120 |
96 |
南阳市域内11个县(市)。 |
07 |
川气入豫(南阳段) |
6 |
5 |
新野县、宛城区及方城县等3个县。 |
08 |
西气东输二线(南阳段) |
6 |
5 |
唐河县、社旗县及方城县等3个县。 |
09 |
西峡热电厂建设项目 |
90 |
72 |
西峡县 |
10 |
邓州热电厂 |
86 |
69 |
邓州市 |
11 |
方城风电建设项目 |
4 |
3 |
方城县 |
12 |
南阳市油田 |
1290 |
1109 |
涉及宛城区、新野县、唐河县及桐柏县等4个县(区)。 |
合计 |
2154 |
1565 |
附表二十一 |
||||||||||||||||||||||
南阳市各县(市、区)规划指标分解表 |
||||||||||||||||||||||
单位:公顷 |
||||||||||||||||||||||
权属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基本农田保护率(%) |
2010年 |
2020年 |
新增城乡建 |
新增城镇工矿 |
农村居民点 |
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
补充耕地地面积 |
新增园 |
新增林 |
||||||||||
2010年 |
2020年 |
小计 |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
小计 |
其中城镇工矿规模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
宛城区 |
60729 |
60679 |
48770 |
79.98 |
14729.31 |
6329.71 |
16639.31 |
8739.71 |
990 |
2900 |
1020 |
3430 |
30 |
730 |
734 |
2364 |
200 |
680 |
24 |
54 |
230 |
650 |
卧龙区 |
54551 |
54501 |
40255 |
73.46 |
14739.97 |
6280.64 |
16289.97 |
8310.64 |
750 |
2300 |
800 |
2830 |
50 |
730 |
1066 |
3326 |
200 |
670 |
42 |
92 |
160 |
510 |
邓州市 |
163353 |
163153 |
144100 |
88.16 |
29475.98 |
6527.95 |
29535.98 |
7607.95 |
130 |
190 |
410 |
1490 |
280 |
1300 |
630 |
1210 |
934 |
1957 |
40 |
90 |
970 |
2720 |
南召县 |
31191 |
30991 |
26600 |
85.01 |
11386.26 |
3271.69 |
11543.26 |
3928.69 |
83 |
240 |
163 |
820 |
80 |
580 |
300 |
830 |
500 |
1420 |
200 |
450 |
1770 |
6690 |
方城县 |
109706 |
109506 |
96500 |
88.12 |
22315.17 |
4236.65 |
22381.17 |
5152.65 |
34 |
100 |
174 |
1090 |
140 |
990 |
310 |
1090 |
350 |
1450 |
290 |
640 |
2330 |
6490 |
西峡县 |
22132 |
21932 |
18200 |
82.98 |
7053.21 |
2226.01 |
7383.21 |
3296.01 |
170 |
500 |
250 |
1320 |
80 |
820 |
400 |
920 |
400 |
1060 |
150 |
330 |
2650 |
6880 |
镇平县 |
78804 |
78604 |
68400 |
87.02 |
16838.59 |
3878.47 |
17003.59 |
4943.47 |
85 |
250 |
315 |
1380 |
230 |
1130 |
390 |
1010 |
400 |
1360 |
150 |
330 |
2500 |
6000 |
内乡县 |
62290 |
62290 |
55420 |
88.13 |
11353.71 |
2548.53 |
11487.71 |
3112.53 |
66 |
200 |
386 |
950 |
320 |
750 |
360 |
920 |
350 |
1270 |
140 |
330 |
2000 |
6700 |
淅川县 |
63240 |
63040 |
54000 |
84.76 |
14375.32 |
3054.39 |
14509.32 |
3788.39 |
66 |
200 |
196 |
930 |
130 |
730 |
328 |
1060 |
150 |
1210 |
320 |
710 |
2200 |
6600 |
社旗县 |
84560 |
84360 |
74080 |
87.3 |
11220.07 |
2225.47 |
11244.07 |
2879.47 |
16 |
40 |
166 |
820 |
150 |
780 |
240 |
820 |
580 |
1360 |
14 |
34 |
720 |
2390 |
唐河县 |
145480 |
145280 |
126675 |
87.19 |
26761.28 |
5337.58 |
26819.28 |
6195.58 |
-18 |
40 |
232 |
1090 |
250 |
1050 |
480 |
1090 |
850 |
1740 |
130 |
300 |
1310 |
3670 |
新野县 |
68709 |
68509 |
60800 |
88.36 |
15009.16 |
2962.07 |
15033.16 |
3786.07 |
26 |
50 |
186 |
1010 |
160 |
960 |
440 |
1040 |
790 |
1690 |
40 |
90 |
1470 |
2720 |
桐柏县 |
46255 |
46055 |
39200 |
85.11 |
11766.04 |
3019.56 |
11854.04 |
3757.56 |
102 |
190 |
202 |
940 |
100 |
750 |
320 |
860 |
600 |
1500 |
160 |
350 |
2590 |
6580 |
南阳市 |
991000 |
988900 |
853000 |
86.26 |
207024.07 |
51898.73 |
211724.07 |
65898.73 |
2500 |
7200 |
4500 |
18500 |
2000 |
11300 |
5998 |
16540 |
6304 |
17367 |
1700 |
3800 |
20900 |
58600 |
附表二十二
各区范围及重点区域
分区 |
范围 |
重点区域 |
允许建设区 |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区域 |
南阳市中心城区、邓州市区、镇平县城、新野县城、唐河县城、方城县城、内乡县城、社旗县城、桐柏县城、淅川县城、西峡县城、南召县城、官庄镇,32个重点镇区和65个一般镇区、农村居民点等发展区域和13个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区。 |
有条件建设区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
南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中心城区及32个重点镇区和65个一般镇区、农村居民点和13个产业集聚区扩展区内的区域。 |
禁止建设区 |
以保护生态环境和珍稀土地资源为出发点,在规划期内划定的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的区域 |
南阳市域内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7处、重点风景名胜区6处、国家森林公园2处,省级森林公园6处,水源保护地3处。 |
限制建设区 |
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
辖区范围内除其它三区外的所有区域。 |
附表二十三(1) |
|||||
南阳市国家级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 |
|||||
序号 |
文物保 |
年代 |
位置 |
重点保护范围 |
一般保护范围 |
01 |
社旗山陕会馆 |
清 |
社旗县城 |
自围墙起,向东40米,向南250米至南瓷器街口,向北60米至五魁厂街路北沿,向西3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北各扩100米,向南、西各扩60米。 |
02 |
张仲景墓及祠 |
东汉 |
东关 |
自围墙向东、南、西、北各1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西扩至仲景路西沿20米处,向东、南、北各扩200米。 |
03 |
张衡墓 |
东汉 |
石桥镇西南 |
自围墙起向东至小石桥村,向西至新公路,向南至彭家坟村南,向北至读书台北。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117米至南(召)南(阳)老公路,向西至新公路西200米处,向南300米至渠道,向北250米至洱河。 |
04 |
南阳市武侯祠 |
清 |
卧龙岗 |
自外围墙向南、北、西各50米,向东1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外扩100米。 |
05 |
南阳市知府衙门 |
清 |
南阳市 |
自围墙向东、西、北三面各30米;南自照壁向南3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西至人民路,向北至联合街,向东和南各扩50米。 |
06 |
荆紫关古建筑群 |
清 |
淅川县西城西荆紫关镇 |
1、古街道和古建筑群:以街两旁民房后墙为基线向外各50米;2、清真寺:自围墙起,向东、南、北各100米,向西至荆淅公路与古街道保护区范围相接;3、法海寺:自围墙起,向东、西、南、北各50米。 |
古街道和古建筑群以及清真寺,自重点保护区范围向外各扩50米;法海寺: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1500米至山顶,向西1500至山顶,向南1000米至大寺村沟口,向北2000米。 |
07 |
内乡县衙 |
清 |
内乡县城东大街 |
县衙建筑群东、西、北三个方向均以县衙院墙为基准(东西院墙南北长248米,北边院墙宽80米),分别向外各延伸10米,南边院墙长80米,以院墙为基准向南至县城东大街南人行道的南沿。 |
以县衙重点保护区范围外线为界,分别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外延伸20米。 |
08 |
八里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邓州市 |
自保护区坐标(设于遗址北部边沿中间)向东100米,向南100米,向西80米,北边以湍河岸为界。 |
自重点保护区范围边线向东外扩70米,向南外扩120米,向西外扩190米,北边仍为湍河南岸。面积约95000m2(含重点保护范围) |
附表二十三(2) |
||||||
南阳市省级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 |
||||||
序号 |
文物保 |
年代 |
位置 |
重点保护范围 |
一般保护范围 |
|
01 |
中兴寺造像碑 |
西魏 |
镇平县中兴寺 |
自碑座外沿向东、西、南、北各16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四周扩40米。北至中兴寺大殿后墙外8米处,东南至蔡河西岸,东、西至耕地。 |
|
02 |
大金邓州创建疑圣庙碑 |
金 |
邓州市城内 |
自金碑、元碑基座外尚向东。西各扩15米。南至农牧局办公楼,北至学校会议室。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60米至古城路西沿,向西35米至尹巷街、向南65米至内护城河、向北91米至城关一小教学楼前墙。 |
|
03 |
佛沟摩崖造像 |
北朝至唐 |
方城县城东南寺门村 |
以摩崖造像四边为起点,向四周扩500米。东至歌唱界西500米处,西至山沟,南至山顶北300米处,北至香山顶海拔285米处以北。 |
自重点保护区向西、北各扩1000米,东、南至县界。 |
|
04 |
鄂城寺塔 |
宋 |
南阳市县北石桥村 |
自塔基四壁向东、西、南各30米;北45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 |
|
05 |
石华表 |
东汉 |
邓州市内 |
自元碑、金碑基座外壁向东、西各15米;自华表亭边沿向北16米至城关一小会议室、向南至农牧局办公楼。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60米至古城路西沿,向西34米至尹巷街东沿、向南65米至内护城河北沿、向北91米至城关一小教学楼前。 |
|
06 |
福胜寺塔 |
宋 |
邓州市内 |
自塔基外壁向东、西、南、北各5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北扩至团结路南沿,向东扩至古城路东沿,向南扩至城关镇寺巷道,向西至卷烟厂库房西墙。 |
|
07 |
泗洲寺塔 |
宋 |
唐河县城内 |
自塔基外壁向东、西、南、北各100米。 |
自重点边线外扩50米。 |
|
08 |
陕西会馆 |
清 |
唐河县城北源潭镇 |
自西配殿西墙向西35米,自大殿后墙向北30米,自东厢房东墙向东20米,自大殿南墙向南8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西60米,向南45米,向北和东各50米。 |
|
09 |
香严寺 |
元至清 |
淅川县城西南龙虎山 |
自寺院围墙起,向东106米至塔林东边,向南100米至珍珠泉小河,向西50米至小虎山,向北180米至双石洞北10米处。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至龙山顶,向南至南山顶,向西至杨畈沟,向北至水帘洞北100米处。 |
|
10 |
阳安寺大殿 |
明 |
镇平县城西北砚台村 |
自大殿基础向西35米至大路东边,向东45米至大路西边、向南45米至路的南侧、向北2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西至黄土河东岸,向其余三面各扩30米。 |
|
11 |
菩提寺 |
清 |
镇平县东北杏花山 |
自院墙向北至菩提崖前6米处、向南至110米处、向西80米至小山顶、向东100米至小山顶。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北至山下川光厂灯球厂前的马路北边,向南至杏花山顶,向东至彭公祠东山顶,向西至接官亭山顶。 |
|
12 |
文庙 |
明、清 |
内乡县城内 |
自大殿外墙起,向东、西、北各30米,向南125米至黉学路南。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 |
|
13 |
文庙 |
清 |
方城现城内 |
自围墙起,向东、西、北各20米;南以文庙原照壁(今城关一中学校大门)起向南2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40米。 |
|
14 |
丹霞寺与塔林 |
元至清 |
南召县城东马窝村 |
以丹霞寺原围墙基石向四周各50米;塔自塔基外壁向四周各5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至马窝村东50米、向南至青龙山顶南200米处、向西至留山河东岸、向北至白虎山顶北100米处。 |
|
15 |
十里庙遗址 |
商、周 |
东北十里庙村东土岗 |
以十一中西北东经112o35’8”、北纬33o1’53”为定点坐标,向北80米,向东480米,向南420米,向西70米。东西550米,南北5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100米。 |
|
16 |
宛城 |
汉代 |
南阳市北郊 |
1、城墙外(含护城河05)米、城墙内50米;2、明远顶、望仙台各以基础向外20米;3、瓦房庄冶铁遗址:北50米至净土庵小学、南至环城路、西至飞机场路、东至电业局家属院门口。 |
1、城墙: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50米;2、冶铁遗址: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北扩100米,向西、南扩50米。 |
|
17 |
马岭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淅川县南马岭村东500米 |
以遗址中部水泥桩为坐标,向东200米,向西100米,向西、北各1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 |
|
18 |
龙山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淅川县西南龙山岗下 |
东至黄楝树村通往龙山沟大路边,南至小路,北至刘伙小路边,西至闹峪河岸二级台地边。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南、北各扩50米。 |
|
19 |
沟湾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淅川县南沟村 |
以遗址中部保护标志牌为坐标,向东110米,向西90米,向南80米,向北9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外扩50米。 |
|
20 |
茶庵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内乡县北茶庵村 |
东至老内淅公路东,西至螺蛳河东岸,南至螺蛳河北岸,北至县包装厂简易料库。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扩25米,向西至螺蛳西岸,向北至包装厂北院墙外。 |
|
21 |
朱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内乡县东北注岗村 |
北自大车路北沿为界,向南325米;西自朱岗小学院墙为界,向东175米至南北大车路。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30米,向北至东西流向小河沟,向西至南北走向大路,向南至30米处。 |
|
22 |
小河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内乡县西北小河村南台地 |
以台地四周断崖为界。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南、北各扩50米。 |
|
23 |
邓窑遗址 |
唐至元 |
内乡县西大窑店 |
以武家岗村南长兴观河东桥头为坐标,向东南550米,向西南(顺长兴观河)35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 |
|
24 |
冢上寺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镇平县西北寺南村北200米 |
北至沿陵河岸断崖,南自冢上寺学校南面的东西向大车路向南135米,东西以学校东围墙外大车路为起点,向东60米至大路,向西至150米处。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22米。 |
|
25 |
安国城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镇平县东北王庄村南150米 |
西至安国西河东岸,东至大路西沿,北至大路北5米处,东西183米,南北312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南、北各扩20米,向西至安国西河东岸,向东至大路东12米。 |
|
26 |
谭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社旗县东北谭岗村西南300米处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北各扩40米,向西扩40米至水沟,向南至泥河南岸。 |
自重点保护范围向四周各扩30米。 |
|
27 |
茅草寺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社旗县压东南大杨庄村西南300米处 |
390*310平方米。东、南临堰河。自东堰河小桥南桥头向西60米,向东230米,向北315米。 |
自重点保护区范围边线向东、北扩55米,向南扩70米至堰河南岸,向西扩50米至堰河西岸。 |
|
28 |
黄山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南阳市县东北黄山村北200米 |
东至小路东170米,西至山下向西200米,南至铁路边120米,北至山北27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300米至白河岸边,向西230米,向南350米至黄山村,向北430米至小沟北。 |
|
29 |
英庄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南阳市县城南英庄镇北200米 |
以遗址南部机井房为坐标,向东60米,向西60米,向南40米,向北70米。东西145米,南北118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扩200米,向西210米,向南、北各扩190米。 |
|
30 |
太子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邓州东北郑庄村北100米 |
以遗址上三叉路口为坐标,向北150米,向南450米,向东350米,向西25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扩50米,向扩150米,向南扩100米。 |
|
31 |
竹园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南召县东南竹园村 |
东至遗址东侧断崖,西至空山河河沿;以遗址中部东西道路为基线,向南、北各扩3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南、北各扩50米。 |
|
32 |
杏花山与小空山遗址 |
旧石器时代 |
南召县东阮庄、村庄 |
1、杏花山遗址:以化石出土地点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各100米。2、小空山遗址:一小空山上下洞穴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各100米。 |
1、杏花山遗址: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西、南、各500米,向东、北100米。2、小空山遗址: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南各200米,向西50米,向北100米。 |
|
33 |
凤凰山 |
新石器时代 |
新野县北寺门村北100米处 |
以遗址东南部简易房为坐标,向北455米,和南145米,向西385米,向东135米。东西520米,南北6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25米。 |
|
34 |
新都故城 |
汉 |
新野县东南梅湾村 |
自护城河外沿向东、西、南、北各扩50米;城墙内侧50米以内。 |
城外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城内除重点保护范围以外区域。 |
|
35 |
闵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桐柏县闵岗村 |
南处村西堰塘北边42.5米处为界,向北200米;自堰塘西岸向西275米,自堰塘东岸向东167.5米。500*200平方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西、北各扩25米,向南扩117.5米。 |
|
36 |
陡坡嘴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桐柏县西陡坡嘴村东150米 |
以三夹河东岸抽水站为坐标,向东380米,向北80米,向南13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至公路,向北扩220米,向南62.5米。 |
|
37 |
张畈冶铁遗址 |
汉 |
桐柏县东北张畈村 |
以毛河与小河交汇处为坐标,向西250米,向北38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西、北各扩30米。 |
|
38 |
围山银矿 |
唐、宋 |
桐柏县城北围村 |
以关帝庙为坐标,向东225米,向西300米,向南100米,向北125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北130米,向西、南扩25米。 |
|
39 |
寨茨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至汉 |
唐河县城北城郊乡罗湾村 |
东自唐方公路西440米处为界,向西200米;北自罗湾村南的北大方路为界,向南350米。200*300平方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 |
|
40 |
湖阳遗址 |
新石器时代至汉 |
唐河县城南湖阳镇 |
1、遗址区:东距唐枣公路80米,南距大方路108米。300*250平方米。2、汉墓群:自每冢边沿向东、西、南、北各12米。 |
1、遗址区: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40米。2、汉墓群:每冢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外扩20米。 |
|
41 |
老坟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周 |
西峡县西老坟岗村东北 |
东至断崖下20米,北至土沟北20米处,东西120米,南北22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南、北、西各扩10米,向东扩20米。 |
|
42 |
杨岗遗址 |
新石器时代至汉 |
西峡县西北杨岗村南150米 |
(遗址为一近似三角形台地)南北长680米,北部宽600米,南部宽25米;东至大路,南至断崖。 |
自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外扩25米。 |
|
43 |
白羽城遗址 |
春秋 |
西峡县东北莲花寺岗 |
自城墙墙基边向两侧各30米。 |
城外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城内除重点保护范围以外区域。 |
|
44 |
大张庄遗址 |
春秋 |
方城县东北大张村北 |
东西325米,南北425米。北至翟庄南部的东西走向的小沟,西以翟庄南部的南北大路为界。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25米。 |
|
45 |
平高台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方城县南平高台村北300米 |
以平高台南的东西向小路与学校西侧大路交叉点为坐标,向东270;向北280米;沿平赵公路向西北95米,再折向北125米,再向东折150米、向北折8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30米。 |
|
46 |
博望坡 |
汉 |
方城县西博望镇 |
以城外(包括东关)城壕外沿为界。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40米。 |
|
47 |
杨河古墓 |
战国 |
淅川县东南杨河村 |
自冢边沿向四周各扩5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扩50米。 |
|
48 |
下寺古墓群 |
东周 |
淅川县下寺村 |
自东庄村向南1300米,向东110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范围向四周各扩100米。 |
|
49 |
火神庙 |
清 |
社旗县城内 |
在现存古建筑分布范围四周各外放20米区域。 |
自重点保护区范围四周各外放30米的区域。 |
|
50 |
楚长城大关口遗址 |
东周 |
方城县独树镇 |
以长城城基外沿向外150米处。 |
有重点保护范围向外各扩展75-85米处。 |
|
51 |
文笔塔峰 |
清 |
唐河县城东南望城岗 |
以底层八边塔基为坐标线,周围7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沿向周围扩50米。 |
|
52 |
贾沟遗址 |
商周 |
淅川县上集乡贾沟村 |
中段向东30米,南部以灌河北岸边缘,中段向西30米,从灌河北岸中段向北180米。 |
中段向东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再延伸10米,中段向西,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再延伸10米,灌河北岸中段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外再延伸20米。 |
|
53 |
下寨遗址 |
新石器时代、商、周 |
淅川县滔河乡滔河村 |
坐标向东400米,向南300米,向西400米,向北400米。 |
向东至滔河的西岸,向南至滔河的北岸,向西自重点保护区延长100米,向北至丹江河南岸。 |
|
54 |
蔚文中学旧址 |
民国 |
社旗县太和乡太和街东段 |
蔚文中学旧址四周各向外扩2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四周各外扩30米。 |
|
55 |
彭雪枫故居 |
民国 |
镇平县城南安子营乡土里庄村 |
东边以东屋墙外扩7米,至大路西边,南边以南屋后墙外扩7米,至民房后墙外,西边以院墙外扩70米,至原竹园西边,北边以北屋前墙外扩35米。 |
以重点保护区边线为基线,向东扩6米至雪枫小学院墙;南扩17米至民房后,西扩2米至小河边;北边向外扩27米至第二排民房前。 |
|
56 |
别公堰 |
1929年-1936年 |
西峡县城北六公里双龙镇十庙地村 |
以标志碑为坐标基点,向北40米,向东40米,向南40米,向西10米。 |
在重点保护区范围的基线向四周各扩10米。拦河坝和堰渠宽度为基线向两侧各扩10米为保护范围。标志牌位于闸房西南28米,堰渠西侧边缘,共有八个界桩,重点、一般保护范围各四个。 |
|
57 |
南阳市府文庙 |
清 |
南阳市新华路中段北侧 |
大成殿外边沿即东、西、南、北各外扩20米,东西庑外边沿向外扩1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沿再向四周外扩40米。 |
|
58 |
王府山 |
明 |
北关大街西侧 |
自山体底部外沿向四周外扩40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沿向南、西、北再外扩80米。东至工农路(75米)。 |
|
59 |
靳岗天主教堂 |
1844年 |
卧龙区靳岗村 |
女教堂、司铎楼、西满中学、圣母院等建筑自外边沿向四周扩伸20米,寨墙西侧各扩15米。 |
自重点保护区边沿向四周扩伸20米。 |
|
60 |
红二十五军独树镇战斗纪念地 |
1934年 |
方城县独树镇七里岗村 |
东、南端到杨武岗东南225米;北端到许南公路南岗崖;西、南端到杨武岗南100米处;北端到七里岗75米处;南到杨武岗村西25米处;北到许南公路。 |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起向外扩展50米。 |
|
61 |
中共桐柏区委机关 旧址 |
1947年 |
桐柏县平氏镇 |
以文报单位为中心向四周外扩20米。 |
自重点保护范围边线向四周外扩20米。 |
|
62 |
徐万年墓 |
1954年 |
瓦店镇西1.5公里处 |
自墓园花墙向外扩南、北各26米;向东、西各外扩18米。 |
自重点保护范围边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
|
63 |
七七工作团诞生地 |
1938年 |
桐柏县城城关镇新华街53号 |
以文保单位为中心向四周外扩20米。 |
自重点保护范围向四周外扩30米。 |
附表二十四(1)
南阳市自然保护区统计表
保护区名称 |
级别 |
保护范围 |
河南内乡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宝天曼自然保护区位于秦岭东段,豫西南伏牛山南麓,内乡县北部山区,地理坐标为东径111°47′—112°04′、北纬33°20′—33°36′。东临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召乔湍部分,北瞩嵩县,西接西峡,南同内乡县七里坪乡接壤,南北长28.5公里,东西宽26.5公里,管辖总面积930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040公顷,缓冲区面积1214公顷,实验区面积5050公顷,土地权属全部为国有。 |
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位于伏牛山南坡,包括黄石庵、黑烟镇、乔端、万沟四个管理局,南阳市管辖面积合计为35582公顷,其中黄石庵12836公顷,地处东经111°29′~111°49′,北纬33°25′~33°44′;黑烟镇10215公顷,地处东经111°17′~111°31′,北纬33°38′~33°47′;乔端8640公顷,地处东经111°52′--112°16′,北纬33°24′--33°43′;万沟3891公顷,地处东经111°53′~112°33′,北纬33°25′~33°33′。 |
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国家级 |
河南丹江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河南省西南部的淅川县境内,涉及大石桥乡、滔河乡、金河镇、盛湾镇、老城镇、仓房镇和马蹬镇,共7个乡镇。保护区与湖北省十堰市的郧县和丹江口市相接,地处东经111°12′34″~111°39′49″,北纬32°45′25″~33°05′27″。保护区总面积64027 hm2。 |
内乡湍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湍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北纬32°58′--33°12′,东径111°47′--110°53′,南阳市内乡县境内 |
桐柏太白顶省级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该区域位于桐柏县和唐河县的山区,属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气候带 |
桐柏高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
省级 |
高乐山自然保护区位于南阳市桐柏县境内,地理坐标为:北纬32°25′55″——32°42′40″,东经113°32′33″——113°48′12″。东邻信阳市平桥区,北接驻马店市确山县,西与驻马店市泌阳县接壤,南隔淮河与湖北省随州市隔河相望。总面积9060公顷,地跨回龙、黄岗、毛集三个乡镇,呈掌状分布。 |
附表二十四(2)
南阳市风景名胜区统计表
名称 |
保护范围 |
淮源风景名胜区 |
桐柏山淮源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区,属于山岳型旅游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东至桐柏 县城关镇西杨庄村下虎山组,西至淮源镇固庙村西的分水岭,北至312国道以南,南至与湖北省交界处。 |
真武顶风景区 |
真武顶风景区位于石人山南麓(河南省南召县),距县城41公里 |
麒麟湖风景区 |
麒麟湖风景区位于南阳市城区正北方向的卧龙区小寨乡境内,距南阳市中心城区直线距离仅15公里。风景区总面积约21平方公里,其中湖水面积11平方公里,约为杭州西湖水面的2倍。 |
老界岭风景区 |
西峡县老界岭自然保护区位于县境北部,伏牛山南坡上部地段,以老界岭为界与洛阳市栾川县、嵩县相邻,东与内乡宝天曼自然保护区接连。 |
石门湖风景区 |
石门水利枢纽工程的兴建,使西峡北部崇山峻岭间形成了高峡平湖的又一景观---石门湖风景名胜区。 |
龙潭沟风景区 |
龙潭沟自然生态风景区位于河南省伏牛山腹地的西峡县双龙镇,距县城30公里的311国道旁边。 |
附表二十四(3)
南阳市森林公园统计表
单位名称 |
级别 |
保护范围 |
寺山国家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寺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西峡县城西,与县城仅一灌河之隔,312国实道和宁西铁路自公园山脚下穿过,与西峡火车站仅距2公里,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
淮源国家级森林公园 |
国家级 |
跨临河南省桐柏县城关镇、城郊乡、淮源镇、新集乡、程湾乡五乡镇。 |
上寺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淅川苍房 |
菩提寺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镇平老庄菩提寺森林公园位于镇平县城东北部12公里处的老庄镇杏花山,属秦岭褶皱系伏牛山的延伸部分,主峰海拔520米,为低山丘陵地带,主要由菩提寺、菩提寺森林公园、樱花湖、楚长城等六大部分组成 |
丹霞寺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南召留山镇位于南召县留山镇北6公里的 |
大寺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方城县大寺林场 |
独山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南阳市独山独山森林公园位于南阳市中心成区三公里处,跨越面积四平方公里,规划面积七平方公里,独山森林公园划分为三大景区:森林旅游区,生态观光区,休闲娱乐区。山体浑圆,海拔367.8米。 |
七峰山省级森林公园 |
省级 |
七峰山森林公园位于方城县北部拐河镇境内,居伏牛山东南麓,淮河水系的澧河上游,总面积5100公顷,森林覆盖率78%,该景区山峰连绵,沟壑纵横,最高处海拔760.4米。 |
云路山县级森林公园 |
县级 |
内乡县马山口镇 |
桃花源县级森林公园 |
县级 |
内乡县夏馆镇 |
附表二十四(4)
南阳市水源保护地统计表
名称 |
保护范围 |
丹江口水源涵养区 |
该区域位于丹江水库库区,面积216818公顷,淅川区域为212818公顷,内乡区域内4000公顷,属于秦岭山脉的余脉,处于丘陵区和浅山区,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以丹江水库水体为主体。该水库南北长50km,东西最宽处达32km,水深50多米,储水量160亿m3。 |
南阳市鸭河水库水源涵养功能区 |
该区主要包括南召境内的鸭河水库及南阳市白河上游几个乡镇,属于亚热带—暖温带过渡区。 |
淮河源头水源涵养区 |
该区位于南阳市桐柏县境内南部区域,淮河是我国四大河流之一,太白顶是淮河的发源地,功能区辖6个乡,面积757.5k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