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 宛政复决〔2023〕55号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宛政复202355

 

    人:x,男,公民身份号码1509222002XXXXXXXX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XX路六杠XX

被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岩,任局长

委托代理人:X生,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申请人不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决定,向卧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卧龙区人民政府2023年4月23日转送至本机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不予立案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对被举报人进行查处并给予申请人相应举报奖励,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

申请人称申请人因生活所需购买南阳XX货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挂面”,到货后发现产品仅为普通挂面,并非其所宣传的“长寿挂面”。申请人在12315平台上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举报该产品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等规定,要求被申请人予以核实。被申请人作出答复称不予立案,理由为南阳市中心城区的举报处理单位为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请举报人选择向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该答复属于严重渎职、不作为,申请人按照违法商家的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出举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未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严重不作为。

被申请人称:依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该意见的通知规定,被申请人落实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立一个执法层级,设在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于4月6日接到举报后对被举报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4月10日被申请人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举报人的处理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告知申请人“鸡蛋长寿挂面”是南阳市XX货商贸有限公司从河南省云阳XX实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其商品名称用语不属于《广告法》禁用词语,其经营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电话中征得了申请人同意并组织申请人与被举报人进行了沟通。另外,经查询,自12315平台开通以来,申请人共投诉7次、举报93次,与正常的消费行为不相符,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不具备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本次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被申请人已依法履职并告知了申请人不予立案决定及理由,内容适当,程序合法。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3年3月30日在抖音平台购买南阳XX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XX鸡蛋长寿挂面”,随后向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举报,认为该产品只是普通挂面,而非宣传的“长寿挂面”,要求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查处该商家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被申请人于4月7日开展了现场检查,被举报商家提供了案涉商品的检验合格报告单等材料。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车站市场监管所于4月10日向申请人作出电话回复,后在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理由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南阳市中心城区的举报处理单位为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请举报人选择向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

本机关认为:“鸡蛋长寿挂面”作为案涉商品的商品名称,不属于《广告法》禁用词语,“长寿”用词不具备达到误导消费者购买的程度和作用。被申请人接到举报后,依法进行了现场调查,在法定时限内告知了申请人不予立案决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作为被申请人的派出机构,在告知申请人不予立案理由时,将调查情况一并予以告知更为妥当。申请人在复议请求中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款第()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