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3〕60号
申 请 人:曾X军,男,公民身份号码4304261999XXXXXXXX住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培元街公园XX号
被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曲 岩,任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是否受理,于2023年8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