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2023年12月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HA202311280030 | 吴*英违法砍伐40亩基本农田上的树木,未批先建钙粉厂等多家企业。 | 南阳市南召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吴*英违法砍伐40亩基本农田上的树木”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吴*英系原南阳市萨拉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该公司厂区总面积21.91亩,违法占地16.41亩,其中4.165亩属于基本农田,违法占地16.41亩建设的钙粉生产车间已于2018年12月被依法拆除并复耕。经南召县自然资源局调查,2015年1月24日该公司占用的4.165亩基本农田原始地貌为荒地,无种植农作物和树木,不存在违法砍伐40亩基本农田上的树木问题。 二、关于“未批先建钙粉厂等多家企业”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未批先建”属实,“未批先建钙粉厂等多家企业”不属实。2015年原南阳市萨拉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的前提下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该违法问题于2015年8月被南召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钙粉生产车间已于2018年12月被依法拆除,厂区内违法占地的16.41亩土地已复耕,合规部分的5.5亩于2022年1月4日经批准转为乡镇建设用地。经南召县市场监管局查询,吴*英建设的企业仅有原南阳市萨拉矿业有限公司1家(目前已变更法人),不存在“未批先建钙粉厂等多家企业”问题。 | 部分属实 | 积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办结。 该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将土地合规部分保留,不合规部分已复耕。同时,南召县纪委部门已对时任石门乡副乡长张*源、黑石寨村包村乡干白*春、黑石寨村党支部书记张*恒、时任石门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张*行、石门乡国土资源所分包片区工作人员杨*钊做出相应处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无 |
2 | X3HA202311280017 | 南阳市南召县孙万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20亩变更为水库,并在水库中养鱼,造成农用地被占用,污染南水北调备用水资源。 | 南阳市南召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不属实,2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南阳市南召县孙万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20亩变更为水库”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约120亩”位置与2020年孙万铁养鱼位置一致,位于皇路店镇孟山村下潘沟组,实为南阳市南都湖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行为,非个人行为。反映的120亩位置经实地测量,高程在178.5米以下,依据《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鸭河口水库库区土地权属的批复》,该位置属于鸭河口水库库区水面,不是基本农田。问题交办后,职教园区国土资源局调取第二、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数据显示高程178.5米(吴淞高程)以下为水库水域,未曾种植过农作物。 二、关于“并在水库中养鱼,造成农用地被占用”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在水库中养鱼”属实。2020年4月1日,该公司与南召县签订协议,取得该水库库区水域承包经营管理权,有合法手续。“造成农用地被占用”不属实。根据文件内容,其养鱼位置是该水库库区水面,不是基本农田。 三、关于“污染南水北调备用水资源”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污染水资源”不属实。该公司养殖区域位于鸭河口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执行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问题交办后,职教园区对该区域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南水北调备用水资源”部分属实。2018年10月18日鸭河工区官网发布“鸭河口水库为南水北调备用水源地”信息,相关网站发布的规划中有“积极争取将鸭河口水库作为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工程”等信息,误导部分群众认为鸭河口水库是南水北调备用水源地。2023年11月27日经南阳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证实,鸭河口水库不是南水北调的调蓄水库,没有作为南水北调的备用水源,水库水质不影响南水北调供水。 | 部分属实 | 督促该公司实行科学的养殖管理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养殖不造成水质污染。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办结。 一、针对群众认为该处库区水面是基本农田的误解,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消除群众误解。 二、督促养殖公司实行科学的养殖管理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三、针对部分群众认为“鸭河口水库是南水北调备用水源”的误解,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消除群众误解。 | 已办结 | 无 |
3 | X3HA202311280016 | 举报原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支书张成恒、原南召县石门乡纪委副书记王金明、原南召县公安局驻黑石寨村第一书记晋三霞、原南召县黑石寨村支书孙万铁,2017年未经论证砍伐树龄40年以上的160棵松树;2018年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随意将车间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 | 南阳市南召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车间为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产业扶贫就业车间,位于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三组,属政府投资类项目。 一、关于反映“原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支书张成恒、原南召县石门乡纪委副书记王金明、原南召县公安局驻黑石寨村第一书记晋三霞(实为靳三霞)、原南召县黑石寨村支书孙万铁,2017年未经论证砍伐树龄40年以上的160棵松树”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南召县投入155.3万元在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三组建设扶贫车间,由时任石门乡黑石寨村脱贫攻坚责任组主要成员的张成恒、王金明、靳三霞、孙万铁4人负责建设、运营。车间所在地块土地性质为9.45亩草地、1.15亩林地。根据南召县林业局调查情况及黑石寨村村委、当时平整场地施工负责人证言,该地块在建设前,地形地貌为荒坡,无林木生长,不存在上述4人“未经论证砍伐树龄40年以上的160棵松树”的情况。 二、关于反映“2018年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随意将车间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问题属实。该车间2018年建设时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被原南召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处罚。同年12月,原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向南召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2月南召县人民法院做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截至2023年12月,用地手续仍未办理完成。根据土地三调实施结果,待该村空间规划实施后,可进行下一步土地手续办理。“随意将扶贫车间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问题不属实。扶贫车间建设所用土地在2020年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时变更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不存在“随意将扶贫车间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待村庄空间规划实施后,尽快完善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针对车间占用林地未批先建问题,责成南召县政府压实责任,强化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待村庄空间规划实施后,尽快完善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使扶贫车间用地和规划合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HA202311280019 | 南召县南河店镇河南鑫泰钙业有限公司超细重钙分公司,违法建厂占用耕地5亩,矿石露天堆放占压耕地,无环保设施筛洗矿渣,污水乱排,生产过程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 南阳市南召县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6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属实,2个问题部分属实,2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实为河南鑫泰钙业有限公司南河店镇厂区,位于南召县南河店镇铁河桥桥北。 一、关于“违法建厂占用耕地5亩”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违法建厂”不属实。该厂区有项目备案、环评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证,不属于违法建厂。但是“占用5亩耕地”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1月30日经第三方测绘公司实地测绘,发现该厂区东南角占用耕地0.582亩,存在占用耕地问题,并非举报人所称“5亩”。 二、关于“矿石露天堆放”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1月2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厂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区原料库不能满足堆放需求,部分矿石露天堆放。 三、关于“矿石占压耕地”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区矿石分四个区域分别堆存在厂区东侧,经第三方测绘公司勘察测绘,矿石堆存位置均不占压耕地。 四、关于“无环保设施筛洗矿渣,污水乱排”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原料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2023年11月2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对该厂区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污水全部储存在三级沉淀池内,未发现有污水乱排的问题。 五、关于“生产过程噪音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生产时会产生噪音。但该厂区选用低噪音设备,加装了减振装置。根据企业出具的历史检测报告及2023年12月4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的监督性检测结果,该厂区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噪音污染严重不属实。 六、关于“生产过程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1月2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对该厂区进行现场核查,该厂区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检查中发现在转运矿石过程中存在扬尘、厂区地面积尘厚、鄂破车间破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对违法占用耕地位置水泥路面立即拆除复耕。 二、对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在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于2023年12月5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措施。 一、整改情况 (一)2023年12月3日经现场核查,该厂区违法占用0.582亩耕地铺设的水泥路面已拆除,并进行了复耕。 (二)2023年12月2日经现场核查,该厂区已按照环评要求,对露天堆放的矿石全部覆盖。(三)2023年11月29日、12月2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对破损的鄂破车间进行了修补,地面进行了清洁,增设雾炮机、雾化喷淋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该问题已整改到位。12月5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预计12月6日出具结果,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四)限企业于2024年3月5日前将堆存在原料堆场内的矿石向原料库内转移,转移不完的部分逐步消耗,在以后的生产中严禁在原料库外贮存矿石。 二、处理情况 针对该公司占用0.582亩耕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不予行政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HA202311280005 | 反映曾天军将水台子村小学校院内的白果树和桂花树非法倒卖。 | 南阳市新野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曾天军从水台子村小学运出白果树和桂花树树苗”属实,“非法倒卖白果树和桂花树”不属实。经新野县林业局调查,2011年时任水台子村小学校长的张*来,自费购买白果树和桂花树苗栽种在教室前面左侧的荒芜闲置地上。2016年10月,张*来租用曾天军农用车将校园内育成的白果树和桂花树树苗移栽到其外甥杨*锁所在的公司做绿化用,此移栽行为属于张*来个人行为,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曾天军不存在“非法倒卖白果树和桂花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及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3日办结。 经新野县林业局调查,曾天军不存在“非法倒卖水台子村小学校院内的白果树和桂花树”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6 | X3HA202311280007 | 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南召县腾鑫微分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矿石、废渣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无环保设施废水直排,噪音扰民。 | 南阳市南召县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厂区矿石、废渣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厂区矿石露天堆放”属实,“废渣露天堆放”不属实。2023年11月29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检查,该企业原料堆场建设符合环评要求,但未加盖抑尘网,存在矿石露天堆放问题,未发现“废渣露天堆放”问题。“粉尘污染严重”属实。该企业主要产尘工序配套安装收尘器,并运行正常,但厂区地面积尘厚,车间破损,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 二、关于“无环保设施废水直排”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原料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2023年11月29日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核查,该企业废水全部储存在沉淀池内,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的问题。 三、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建设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围挡降噪。2023年12月5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对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经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3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分别于2023年11月29日、12月2日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监督企业对露天堆放矿石进行覆盖,下步要求企业将堆放在堆场内的矿石转移清运;对破损车间进行修补,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洒水,增设雾炮机,并保证正常运行。 二、2023年12月5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预计12月6日出具检测结果,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HA202311280035 | 反映南阳市新源佳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加油站。 | 南阳市卧龙区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属实。 2022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卧龙区蒲山镇人民政府及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加油站违法占地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定该公司用于加油棚周边及加油站出入口地面硬化的835.97平方米土地为违法占用耕地。 | 属实 | 加强日常对耕地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占用耕地。 |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3日办结。 2022年12月20日,针对该加油站违法占地行为,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卧龙区蒲山镇人民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通知书》。2023年3月,卧龙区蒲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该加油站违法占地建设部分进行了拆除复耕。 | 已办结 | 无 |
8 | D3HA202311280031 | 南阳市桐柏县固县镇上台子庄组靠淮河边的位置,11月24日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过该问题。11月25日,桐柏县水利局副局长李先生让砂场老板用挖掘机把砂坑填平,居民对现场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用挖掘机无法将砂坑填平,希望完全恢复原貌,从原地拉多少砂再拉回来。 | 南阳市桐柏县 | 其他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11月24日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过该问题”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11月25日,我省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批群众举报件(编号D3HA202311240028)反映“固县镇吴庄村上台子庄组盗采河沙”问题,举报件办结情况已按流程上报。 二、关于“11月25日桐柏县水利局副局长李先生让砂场老板用挖掘机把砂坑填平,居民对现场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用挖掘机无法将砂坑填平,希望完全恢复原貌,从原地拉多少砂再拉回来”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涉事项目实施企业为桐柏县江淮砂石有限公司,系隶属于桐柏县政府的国有企业。2023年11月25日,桐柏县水利局收到此举报件后,即要求砂场负责人平复清表地面。桐柏县水利局认为河砂为国有资源,该砂石公司开采为合法开采,但由于砂石公司开采前与吴庄村民存在沟通不畅和让利与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加上清表后的砂土已运至堆料场,群众“完全恢复原貌,从原地拉多少砂再拉回来”的要求不能满足,“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属实。 | 属实 | 严格按照采砂实施方案进行采砂作业,同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办结。 一、该砂石公司严格按批复的年度实施方案开采,不得超范围、超深度开采。开采结束后,桐柏县水利局监督砂石公司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实施生态修复。 二、桐柏县水利局、固县镇政府责令该砂石公司暂停开采,与村组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恢复开采作业。 三、该砂石公司落实惠民政策,给予该组村民适当经济补偿。现该组村民对结果比较满意。 | 已办结 | 无 |
9 | X3HA202311280004 | 举报人反映新野县王庄镇水台子村支书张*云违纪问题,担任支书以来毁坏农田30多亩,侵占耕地。 | 南阳市新野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新野县王庄镇水台子村支书张*云违纪问题”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新野县纪委、王庄镇纪委已对张*云违纪问题分别完成调查处理,已给予党纪处分。违纪问题与毁坏农田侵占耕地无关。 二、关于“张*云担任支书以来毁坏农田30多亩,侵占耕地”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1日,经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王庄镇人民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和王庄镇纪委分别调查,未发现张*云任支部书记以来挖坑卖土毁坏农田侵占耕地的情况。2020年11月王庄镇纪委曾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其“2018年4-5月份,将水台子村30余亩土拉走卖掉”的问题,经调查,未发现其卖土问题。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学习教育,熟悉掌握土地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落实巡田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办结。 一、张*云违纪问题已由新野县纪委、王庄镇纪委分别完成调查处理,已给予党纪处分。违纪问题和毁坏农田侵占耕地无关。 二、经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和新野县王庄镇纪委证明,未发现张*云任支部书记以来挖坑卖土毁坏农田侵占耕地的情况。 | 已办结 | 无 |
10 | D3HA202311280039 | 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刘堂村路南方向,村主任刘先生在居民居住地旁安装变压器,辐射及噪音大,影响到居民生活健康;强拆居民厕所,故意毁坏居民庄稼。 | 南阳市唐河县 | 辐射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在居民居住地旁安装变压器,辐射及噪音大,影响到居民生活健康”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在居民居住地旁安装变压器”问题属实。2016年6月供电部门升级改造电网,在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刘堂村村民李*爱房屋附近架设该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0kV,该变压器与居民住房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变压器辐射及噪音大,影响到居民生活健康”问题部分属实。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有电磁辐射和环境噪声产生。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唐河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变压器电磁辐射、环境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电磁辐射和环境噪声均不超标。 二、关于“强拆居民厕所”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问题涉及居民是刘堂村王*田,近五年其一直在外居住,厕所长期无人使用,年久失修导致塌顶。2022年夏季,唐河县人居环境办暗访检查发现“刘堂村村民王*田家门前柴草乱堆乱放、其旱厕倒塌影响村容村貌”问题,村委组织人员对王*田家门前柴草进行清理,对旱厕倒塌部分在原位置进行砖瓦清理,并未强拆居民厕所。 三、关于“故意毁坏居民庄稼”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居民庄稼损失”属实,但村主任刘先生没有故意毁坏居民庄稼。问题涉及居民是刘堂村李*爱,其耕地东邻耕地为戴河村村民王*租种。2023年1月,李*爱所种油菜由于天气寒冷,部分油菜苗冻死;6月,所种芝麻由于天气干旱和其他原因,少部分芝麻苗死亡。李*爱状告相临地块的村民王*喷洒农药导致自家芝麻苗死亡,经桐寨铺镇派出所协调,已赔付李*爱100元。 | 部分属实 | 一、唐河县供电部门对变压器加强日常维护巡检,确保电磁辐射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做好对举报人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举报人理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5日办结。 一、唐河县供电部门对变压器加强日常维护巡检,确保电磁辐射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做好对举报人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举报人理解。 三、及时了解周边群众诉求,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 已办结 | 无 |
11 | D3HA202311280030 | 南阳市桐柏县固县镇歇马岭与林场之间的山坡上,池某和段某长期在此非法开采麻骨石,造成水土流失。 | 南阳市桐柏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池某和段某长期在此非法开采麻骨石”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实际位置为桐柏县固县镇白马岭与林场之间沙子岗村上孟冲组。2022年5月21日晚,段某在该山坡上非法开采麻骨石时被桐柏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发现并立案查处。2023年11月7日,池某受蔡*多委托在该山坡上开采麻骨石,被桐柏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发现并立案查处。因此,“非法开采麻骨石”属实,但“长期非法开采麻骨石”不属实。 二、关于“造成水土流失”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1月29日,经桐柏县水利局对事发地现场勘察,发现盗挖面积38m2,黄岗岩风化石45.6m3。行为人在盗挖盗取过程中未实施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属实。 | 部分属实 | 对破坏的区域生态恢复到位,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坚决遏制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3日办结。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池某和段某长期在此非法开采麻骨石”问题,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当事人查处。 (二)关于“造成水土流失”问题。桐柏县固县镇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人员对盗挖地貌进行了生态修复。 二、处理情况 (一)2022年6月28日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对段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段某罚款未缴纳,该案已移送至桐柏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2023年11月20日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对蔡*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 已办结 | 无 |